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3日 信息来源:辽宁省政府网站

 

  一、运前准备工作

  1.做好物资保障。

  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测维护,保证运力充足,优先选择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交通运输工具投入运营。为客运站场、交通运输工具工作人员配备消毒剂,手持体温检测仪。

  2.强化人员培训

  加强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等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一线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3.做好乘客信息登记

  对乘坐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和客运包车、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客运船舶、飞机等出行的乘客,相关交通运输经营者应当通过购票环节申报和扫描二维码网上申报等方式,采集乘客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运行中卫生管理

  1.铁路

  (1)通过售票控制乘客数量,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

  (2)在火车站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出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高于37.3℃的乘客应当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3)增加候车室和旅客列车卫生间等公用设施消毒清洗频次,有条件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4)旅客列车载客前应当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当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

  (5)保障候车室和旅客列车车厢空调系统正常,以最大新风量运行。

  (6)乘客、乘务员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7)旅客列车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在适当位置设立应急区域,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干呕等症状乘客。

  (8)旅客列车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消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9)在车站电子屏、旅客列车车厢滚动电子屏和广播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2.道路客运

  (1)合理组织运力,通过售票、包车团组人数限制,控制乘客数量,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

  (2)在汽车客运站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出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具备条件的汽车客运站设置应急隔离区域,高于37.3℃的乘客应当在应急区进行暂时隔离,再度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3)增加车站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卫生间和洗手池配备消毒液。

  (4)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当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

  (5)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若使用空调系统,应当增加清洗消毒的频次。适当提高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的频次,对客车进行通风换气。

  (6)乘客、乘务员和驾驶员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7)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将车厢后两排设置为应急区域,使用简易窗帘(盖布)遮挡,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干呕等症状乘客。

  (8)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消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9)在汽车客运站和客运车辆上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3.水路客运

  (1)合理组织运力,通过售票控制乘客数量,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

  (2)在客运码头增加体温检测设备,对进出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具备条件的客运码头设置应急区域,高于37.3℃的乘客应当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3)客运码头增加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卫生间和洗手池配备消毒液,保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定期对座椅等公用设施消毒。

  (4)有条件的船舶,可在内部咨询台或服务台配备速干手消毒剂;船舶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当对船舱、驾驶台等重要场所表面进行清洁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当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

  (5)船舶行驶过程中,应当使用最大通风量;气温适合的,建议船舱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6)乘客、船舶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7)优化服务流程,简化餐食供应。

  (8)船舶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在适当位置设立应急区域,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干呕等症状乘客。

  (9)船舶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消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10)在客运码头和船舶上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4.民航

  (1)如条件允许,在乘客值机时,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

  (2)在机场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出港乘客进行体温检测,高于37.3℃的乘客应当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3)在值机柜台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4)增加客舱乘客经常接触的客舱内物体表面、盥洗室等公用设备擦拭清洁消毒频次。座椅套等纺织物应当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

  (5)检修保障候机厅和机舱空调系统正常,加强空气流通。航空器飞行过程中,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加强通风;地面运行期间,使用APU系统的气源进行通气。

  (6)客舱服务员佩戴口罩,可携带含醇类消毒湿巾。乘客佩戴口罩,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7)通过控制登机时间减少乘客在客舱等待时间。优化服务流程,简化餐食供应。

  (8)机舱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在后舱设置应急区域,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干呕等症状的乘客。条件允许时,对发热乘客原座位周围前后左右排的乘客配发口罩,并禁止各舱位人员流动。

  (9)对乘客呕吐等状况,必要时使用机载防疫包,按程序进行操作。

  (10)在候站楼电子屏、航空器客舱和座椅后面液晶屏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5.城市公共汽电车

  (1)根据客流情况,合理组织运力,降低车厢拥挤度。

  (2)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若使用空调系统,应当增加清洗消毒频次。

  (3)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当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

  (4)乘客、乘务员和驾驶员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5)车辆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消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6)在车厢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6.城市轨道交通

  (1)根据客流情况,合理组织运力,降低车厢拥挤度。

  (2)在城市轨道交通站增加体温监测设备,对进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高于37.3℃的乘客应当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3)增加城市轨道交通站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卫生间和洗手池配备消毒液。站厅卫生间等公用设施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4)列车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当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

  (5)加强设备巡检,保障站台和列车车厢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6)乘客、与乘客接触的城市交通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人员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7)城市轨道交通站宜配备消毒剂,站内或到站列车上的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消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8)在城市轨道交通站厅和列车车厢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7.出租汽车

  (1)车辆每日出行前载客前,应当对车辆内部进行消毒清洁。

  (2)司机携带含醇消毒湿巾,增加车门把手等部位的清洗消毒频次。

  (3)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

  (4)司机佩戴口罩,提醒车上的乘客佩戴口罩并较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5)车辆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6)通过车载广播、汽车座椅背面张贴宣传海报或提示性标语等方式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