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运输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
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货物卸载管理工作,规范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治超执法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公路治超执法工作实际,制定《辽宁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货物卸载管理办法》,已经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