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标准》的通知(辽交执监函〔2026〕113号)

  •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7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执法监督处

各市交通运输局,沈抚改革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事务服务中心,厅机关相关处室: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及交通运输部、省司法厅工作要求,省厅制定《辽宁省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标准》,经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检查标准》中其他未尽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请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一步补充、细化、完善。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