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和公路工程乙级监理企业“双随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3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公路处

各相关从业企业:

  按照《关于印发 <省(中)直部门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 的通知》(辽府执监〔2026〕5号)工作要求,省厅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和公路工程乙级监理企业资质“双随机”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1.《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

  2.《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2号);

  3.《辽宁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辽交公路规〔2025〕7号);

  4.《辽宁省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标准》(辽交执监函〔2026〕113号);

  5.《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交法发〔2020〕79号)。

  二、检查安排

  (一)检查对象

  1.从全省已取得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企业中随机抽取9家进行现场检查,占比3%。

  2.从全省已取得公路工程乙级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中随机抽取1家进行现场检查,占比10%。

  被抽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已取得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和公路工程乙级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是否满足相应资质条件要求,具体检查事项详见附件2和附件3。

  (三)检查人员

  本次检查工作由省厅统一部署,检查组由省厅相关执法人员及专家组成。

  (四)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工作计划于2026年8月至10月开展,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工作采取听取介绍、询问核查、现场检查、记录音像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结束后现场下达《行政执法检查问题清单》《整改通知书》,由被检查单位现场签字确认。涉嫌违法违规的,固定证据后依法立案,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从业企业对照资质标准,做好企业资质动态管理,确保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提前整理检查内容涉及的人员证件、社保证明、设备发票、审计报告等资料原件(可网查的现场网查)备查。

  (二)本次检查结果将通过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示,对于检查发现不符合资质条件规定的企业限期整改,超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厅将依法撤销资质证书。

  (三)现场检查工作秉持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检查过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辽宁省营商环境条例》的相关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1.抽查企业名单

  2.辽宁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双随机”专项行政检查表

  3.辽宁省公路工程乙级监理企业资质“双随机”专项行政检查表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