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8年度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执业检查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2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行政审批处
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监理市场执业行为,保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执业情况双随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依据及企业基本情况
依据《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辽依法办发〔2017〕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95号)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7号),我厅采用“双随机”方式,共随机抽查公路监理企业2家和水运监理企业2家。抽检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辽宁圣霖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2016年5月通过资质审查,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11人。
2.辽阳市金山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2016年5月通过资质审查,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10人。
3.大连港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具有水运工程专业甲级、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2016年5月通过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复查、2018年6月通过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复查,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49人。
4.锦州兴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具有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2016年10月通过监理资质复查,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27人。
二、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内容参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于监理企业定期检查工作的相关要求,重点检查企业的人员组成、专业配置、检测仪器设备配备和从业执业情况等。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监理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满足《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专业配置较为合理。各监理企业管理章程和制度制定基本科学合理,落实基本到位。监理企业所承揽的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符合企业资质条件要求,执业过程中监理工作履行较为规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辽宁圣霖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辽阳市金山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和大连港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均存在未及时履行企业监理人员注册手续问题,在相关网站未能查询到所属部分监理人员注册信息,分别为1名、2名、1名人员。
2.辽宁圣霖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和辽阳市金山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试验检测设备配备,不满足《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件2企业基本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要求,存在水泥混凝土(塌落度)、砂浆强度试验、配合比设计,以及砌石工程常规试验检测仪器配备不足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存在问题监理企业在本通报下发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及时完善企业相关信息及监理人员注册手续,补充配备相应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确保满足《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至厅公路水运处。
2.按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请上述监理企业于2018年11月15日前上报企业监理资质定期检验相关材料。逾期未申请,按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