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处
-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8日
- 编辑:魏宝忠
- 来源:厅人事教育处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全省民用航空发展政策,拟定全省民用航空及航空运输产业发展规划,协调重要航线的开辟、航空运输市场的拓展、民航有关运输工作和省内重大航空运输、通用航空任务的实施,承担全省民用航空及航空运输产业统计、信息工作,承担与军民航、空域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指导全省航空运输产业发展等。负责根据全国民用机场的布局和建设规划,制定全省民用机场建设规划,承担全省民用机场总体规划审查工作,指导协调民用机场建设。负责对全省民用机场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支持民用机场提高管理水平。
处长:吴淼 工作分工:负责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