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尽快启动庄瓦高速公路建设的建议》(1079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高宪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庄瓦高速公路建设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论证,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根据《辽宁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35年)》,庄河至瓦房店高速公路起点连接庄盖高速,经庄河市、城山镇、双塔镇、安波镇、得利寺镇、瓦房店市,终点连接沈海高速公路。项目建成后将在大连北部增加一条横向交通动脉,形成辐射辽南经济腹地的外围环线,从而优化我省高速公路路网结构,为大连北部的庄河市、普兰店区及瓦房店市提供便利的联络通道,助力沿线经济及产业发展。
2023年,我厅启动庄瓦高速公路项目方案论证工作,针对各项目建设必要性、建设时机、工程技术标准、工程规模及投资等方面内容进行了研究。按照国家最新政策要求,2024年起,对重点省份(包括辽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地方高速公路属于禁止类政府投资项目,除国家高速公路外,其他高速公路项目现阶段无法采用政府投资模式进行建设,我厅正积极与社会资本对接,争取引入社会资产参与项目建设。目前,安波等地区横向路网有省道青永线与沈海高速太平湾互通连接,纵向路网有省道盖普线与皮长高速兴隆堡互通连接,且相关国省干线路况总体较好,可以满足较长时期交通需求。
为进一步促进安波地区等区域旅游、农业产业发展壮大,我厅将进一步深化庄瓦高速方案及投融资模式研究,积极做好项目储备,一旦国家有关政策调整,项目能够快速启动实施。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