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将沈铁二号线纳入全省干线公路网的建议》(1139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刘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沈铁二号线纳入全省干线公路网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您建议中所提的干线公路包括国道和省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有关规定,国道规划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并商国道沿线省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省道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并商省道沿线下一级人民政府编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现行的《国家公路网规划》为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印发执行,《辽宁省普通省道网规划》为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印发执行。
因此,干线公路网调整需在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交通流量特征、路网布局规划等多方面因素,统筹提出调整建议,经研究论证后报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
下一步,我厅将密切跟踪交通运输部关于国家公路网调整的相关工作部署,适时评估我省干线公路网运行情况,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提出国家公路网调整建议和省级公路网调整方案,并将统筹研究将沈铁二号线等建设标准较高、区域联络功能明显的路线纳入干线公路网。同时,考虑目前沈铁二号线起终点未与干线公路网连接,且路线里程较短,建议铁岭市与沈阳市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在全省干线公路网调整阶段提出更加科学合理、衔接顺畅的路线规划方案。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