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提高丹沈高速公路限制标准的建议》(1165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7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梁文利代表: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丹沈高速公路限制标准的建议收悉。经协商省公安厅、省交投集团,拟启动丹沈高速公路限速调整优化评估论证工作。现具体答复如下:

  一、高速公路现状及限速

  G1113丹阜高速公路丹东至沈阳段长217.579公里,主要位于山岭重丘区,多隧道,地势起伏大,地形条件复杂。其中:沈阳至桃仙段长8.579公里,限速120km/h;桃仙至本溪小堡段长49公里,限速100km/h;本溪小堡至南芬至下马塘段长37公里,限速80km/h;下马塘至丹东段长123公里,限速100km/h。各段落隧道限速均为80km/h。根据原《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设计速度为确定公路设计指标并使其相互协调的设计基准速度,用于规定一个路段的最低设计标准;限制速度为规定的公路上行驶车辆允许行驶速度的限值。目前,我国公路限速值多采用设计速度。实际驾驶行为行驶速度总是随公路线形、车辆动力性能及驾驶员特性等条件改变而变化。只要条件允许,驾驶员总是倾向于采用较高速度行驶。

  二、高速公路限速调整规定及阶段工作

  2014年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提出“公路限制速度应根据设计速度、运行速度及路侧干扰与环境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明确限制速度可以与设计速度不同。2017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五部分:限制速度》(GB5768.5-2017),规定“限制速度值以道路的设计速度为基础,可以取设计速度值或低于设计速度值。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限制速度值也可以提高10~20公里/小时,但不高于120 公里/小时。限制速度比设计速度值高10~20公里/小时的,应进行交通工程论证”。2020年交通运输部发布行业推荐性标准《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JTG/T3381-2-2020),适用于新改建公路限速标志设计,以及在役公路限速标志设计和调整优化。

  为充分满足高速公路使用者需求,保障高速公路运营安全和畅通,我厅联合省公安厅下发《辽宁省规范高速公路限速调整工作方案》(辽交公水〔2021〕44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首先选择车流量小、桥隧比低、线形较好的建昌至兴城高速公路作为启动限速调整优化首批试点,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建兴限速由80km/h调整为100km/h的相关工作,并形成全省高速公路限速调整规范化流程和工作方法,稳步推进后续路段限速调整工作。截至目前,该项目省交投集团已累计投资2122万元,委托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完成建兴限速调整交通工程论证,已形成限速标志、标线、护栏等设施的工程改造设计方案,完成高速公路限速标志调整优化方案审查和限速调整施工工程,拟于近日开展工程验收和公告工作,待通车运行一定时间后按要求开展后评估评价,指导后续限速调整工作。

  三、限速标志调整优化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和《工作方案》要求先行开展丹沈高速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适时组织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开展交通工程论证、限速标志及相关设施设计。由于丹沈高速地形复杂,线形指标调整余地很小,采取工程改造措施代价较大,计划分段实施丹沈高速限速调整优化评估论证,先期启动本溪小堡至南芬至下马塘段37公里(限速80km/h),根据评估论证结果确定实施方案,总结成功经验,再研究启动桃仙至本溪小堡段、下马塘至丹东段。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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