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修建清原至新宾高速公路的建议》(1239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8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付彦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清原至新宾高速公路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省交投集团等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论证,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目前,清原县至新宾县主要通过国道饶盖线G229(原省道彰桓线)实现便利出行,国道饶盖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面宽度为8米至23.5米不等,今年拟启动实施饶盖线五道沟岭隧道建设,进一步提升路网通行能力。从路网结构看,现有干线公路可以满足清原县与新宾县之间的出行需要,现状路网可以满足较长时期内的交通需求;从服务水平看,现有干线公路能够满足清原县、新宾县及抚顺市区域一定时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办理意见

  高速公路属于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启动项目建设前,需要审慎研究,充分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准确把握项目建设时机。清原至新宾高速公路属于地方高速公路,一方面,按现有投资政策,地方政府需承担征地动迁等资金;另一方面,未纳入国家相关规划的项目在用地指标使用上,特别是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问题,反映到用地批复上难以落实。考虑资金和用地落实难以保障,现阶段启动项目建设时机尚不成熟。为使项目后续能够启动实施,我厅已将该项目列入《辽宁省交通强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35年)》,并将统筹考虑项目沿线经济发展水平、交通量增长情况、投融资方式及投资效益等多重因素,待区域经济发展及交通需求达到相关条件,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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