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完善公交车站设施方便百姓出行的建议》(1286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8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胡静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公交车站设施方便百姓出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广大群众对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服务要求越来越高,我厅对您提出的加强城市公交候车亭建设管理的建议充分赞同。
一、全省城市公交行业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省城市公交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城市公交行业面貌得到较大改观,公交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公交企业135家,公交车辆2.4万台,公交线路2000余条,年行驶里程约13.9亿公里,年客运量约24亿人次,从业人员7万余名。我省大连、沈阳、鞍山、盘锦等4市先后被交通运输部列入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其中大连、沈阳两市已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授牌,鞍山市正处公示中,盘锦市将于年底前进行验收,上述四市公交车占全省62%,抓好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意义重大。
二、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我省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全省城市公交行业面貌持续改观,特别是一些中小城市进步较快,公交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1. 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自2014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6号)以来,我省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水平稳步提升;2019年,省政府又出台了《辽宁省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 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辽政办函〔2019〕35号),并在大连召开了历史上首个全省城市公交工作现场会,对督促各城市人民政府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各地城市公交加快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20年,我省以交通强国战略为契机,将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成功纳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四个任务之一,省政府制定了《辽宁省加快推进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组织各市政府开展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充分利用交通强国建设的有利契机,进一步提升全省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水平。
2. 绿色公交发展势头迅猛。近六年来,省级层面累计为7700台车辆发放补贴4.09亿元,全省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城市公交车从2016年12733台、占比64%,提高到21423台、占比90%,其中由3市区最高不足90%提高到10个市区的100%。各市克服困难、多措并举,沈阳市政府补贴10.7亿元,采取5年分期付款方式,近两年购置纯电动公交车1128台,实现市区绿色公交100%,走进全国省会城市先进行列;大连市在省内率先示范应用氢燃料电池公交车,40台车辆在3条线路上投入运营;锦州、营口、阜新、盘锦、葫芦岛等5市获批亚投行中国唯一城市公交贷款项目1.5亿美元,拟用于绿色公交车辆及配套设施、智慧公交建设和公交场站改造等;朝阳与国电投战略合作,拟于今年分两批更新300台纯电动公交车。
3. 平安公交建设“物防”水平全面提升。全省城市公交车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从无到有,安装率达到100%。为此,一方面积极配合省人大颁布《关于防止侵害道路公共交通驾驶员的决定》,将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上升为地方法规强制实施;另一方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安装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各市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城市公交车每台补助2000元,发放省级奖补资金2196.8万元。
4. 数字赋能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要求,省投入5000万元开发建设统一的城市公交一卡通系统与全国354个地市实现互通,累计完成跨地市清分结算2472.09万笔业务。智能监管与调度系统、公众服务信息系统、车辆和场站视频监控系统、一卡通互联互通和非现金支付与扫码乘车广泛普及,电子站牌、人脸识别和手机APP现场考核、驾驶员行为分析、客流监测、智能收款等系统尝试应用,信息技术在改进提升服务、强化运营监管、促进生产安全以及降低企业成本等方面作用日益显现。
5. 便捷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全省城市公交线路净增261条,车辆增加549台,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由92%提高到98%,其中由3个市100%提高到7个市100%。城乡客运一体化取得明显进展,全省66家公交企业、4421台车辆通过公交线路延伸,通达周边295个乡镇的 999个建制村,基本实现应通尽通。各市围绕着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商业街区、居住社区和校园等客流集中区域,因地制宜,累计开通定制公交、旅游公交、微循环公交(社区巴士)、大站快线、衔接公交等500余条,城市公交站与地铁站设置以及公交线路车辆通达持续优化完善,公交线路与地铁、火车站等运输方式衔接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6. 基础设施体系日趋完善。近六年来,省级层面对101个重点公交基础设施项目给予支持,累计补助37103万元,综合用地面积从平均每标台143平方米提高到199平方米/标台,公交车入场率从83%提高到95%,其中6个市100%提高到9个市100%,专用道由622公里提高到1318公里。各市积极破解城市用地难题,沈阳市注重发挥区级政府作用,通过区域负责制和租借用地等形式,充分挖掘“三高”(即高架桥、高铁桥、高压线)下闲置空地,修建临时停车场,2021年底实现了二环内62个马路停车点位、822台路边停放车辆的全部进站停车,入场率由2016年80%提高到95%,锦州、辽阳、铁岭3个市有望在2022年底前实现100%。
7. 积极推动公交候车亭建设。近些年,各地公交候车亭状况整体得到积极改善,但公交候车亭建设管理职能并不十分明确,有地方立法的城市由地方立法明确的职能部门负责建设管理,没有地方立法的城市则根据当地政府要求开展相关建设管理工作,实践中有的市由住建部门负责,有的市由交通部门负责。针对公交候车亭管理职责不明确的问题,交通运输部门不等不靠,充分依托城市公共交通工作联席会议等机制,通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水平评价等,将公交候车亭纳入重点内容,督促各市逐步解决公交候车亭破旧、字体不规范、广告过多、维护不到位等问题,整体上看取得了一定成效,候车亭整体水平得到一定提升。但各市在公交候车亭建设管理中,因道路条件限制、资金保障不到位、公交站点周边商户反对、候车亭权属不清等诸多原因,导致公交候车亭的建设管理距离广大群众出行美好需要还有一定差距。为进一步推动公交候车亭建设,省交通运输厅正在积极推动《城市公共汽电车候车亭建设标准》编制,并争取申请纳入地方标准编制计划,以标准规范推进公交候车亭建设,促进候车亭建设应用标准化、规范化。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对各市工作指导,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推动候车亭建设:一是继续推进标准规范建设,明确公交站点候车亭设置标准,推行公交站点分类分级管理,一定类别的公交站点强制性设置候车亭,并完善休息座椅等配套设施。二是在今后开展的公交服务提升活动、服务质量整治活动中,将公交候车亭建设作为改进提升公交服务的重点内容,切实推动公交候车亭状况改善。三是指导各市加大城市公交投入,并将公交候车亭建设作为重点之一,逐步解决公交候车亭建设历史遗留问题,实现公交候车亭整体状况逐步改善。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