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将沈阳市四环内高速公路向本地轿车免费开放的建议》(1302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8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郭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沈阳市四环内高速公路向本地轿车免费开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辽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将沈阳市四环内高速公路向本地轿车免费开放”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交投集团对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进行可行性研究,综合考虑后认为,目前暂不具备实施条件。
一、国家规定各地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政策适用于所有通行车辆
2019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相关要求,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8号),明确对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进行清理规范,并提出了地方政府不得“针对本地企业、本地货物等特定市场主体出台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要求。2021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交公路函〔2021〕228号),据此,经省政府审批、交通运输部审核后,我省出台了“3类6项”差异化收费政策措施。按照国家规定,差异化收费政策是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全国所有客运、货运及大件运输车辆,实行全量且无差别优惠,而不是针对特定地区的优惠。
二、沈阳市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实施了沈阳牌照车辆通行绕城高速公路(三环)通行费减免
2013年7月,沈阳绕城高速(三环)改扩建工程竣工通车,在沈阳市政府改扩建期间先后投入22亿元资金用于征地动迁的前提下,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对9座及9座以下且出入口均为绕城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沈阳籍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2015年8月,为支持沈阳市政府南迁战略,经省政府批准,将浑南新城站纳入沈阳绕城高速免费范围。2019年底,全国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联网收费前夕,国家出台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相关要求,为保持与国家政策的一致性,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将此项免费政策明确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
三、我省经营性公路采取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
截至2021年底,我省收费公路里程4348公里,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为2151亿元,债务余额为1164亿元,通行费收支缺口108亿元。扩大减免范围,必将进一步扩大债务规模,影响收费公路债务的正常偿还。当前,我省高速公路正处于完善路网的关键时期,有新建和扩容改造的双重需求,依靠公共财政投入难以满足高速公路建设的需要,现阶段仍需依靠“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来筹措资金。同时,2016年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省高速公路的管理体制由事业单位转变为企业,对资本的良性循环提出了更高的需求。扩大通行费减免范围会加大还贷资金缺口,进而影响我省高速公路网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意见建议
经调研,全国联网收费省份中浙江、福建、贵州等省,已实施或计划实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地方性优免政策。例如,2022年1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浙江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浙交〔2022〕1号),出台23项差异化措施,其中16项地域性小客车优免政策,由省政府发文明确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因此,鉴于国家政策无法突破的实情,建议参照浙江等省份及我省对沈阳三环绕城高速优免政策实施办法,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对沈阳市四环内高速公路向本地轿车减免政策的可行性。
综上所述,因国家政策所限,将沈阳市四环内高速公路向本地轿车免费开放,暂无法实施,还请您能够理解。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交投集团积极依托ETC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研发,给予客户积分、返券等组合优惠措施,全力提升车辆通行效率,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公众便捷出行创造良好条件。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