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增加蓝莓、软枣猕猴桃纳入《鲜活农产品目录》浆果类,享受高速公路运输优惠政策的建议》(6011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8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马廷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蓝莓、软枣猕猴桃纳入《鲜活农产品目录》浆果类,享受高速公路运输优惠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交投集团对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进行可行性研究,深入研究后认为,目前暂不具备实施条件。

  一、国家关于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规定

  按照《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要求,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为确保符合条件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费“应免尽免”,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204号)明确要求,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确保全网政策统一。

  二、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原因

  (一)蓝莓、软枣猕猴桃未在《目录》范围内,政策上暂无法突破。我国建立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主要目的,是为鲜活农产品流通构建高效率、低成本的公路运输网络,促进产销对接,更好地解决群众“菜篮子”供应问题。目前纳入全国统一的《目录》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包括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仔猪、转地放蜂)、新鲜的肉蛋奶五个大类、128个具体品种,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蓝莓、软枣猕猴桃均不在《目录》之内。浆果类水果种类繁多,但纳入《目录》的只有葡萄、提子、草莓、猕猴桃、石榴、桑葚6个品种,扩大范围涉及全国高速公路,超出了收费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国家政策层面暂无法突破。

  (二)全国一张网背景下单省调整品目,联网系统暂无法支撑。2020年,全国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以来,高速公路实现“一张网运营,一体化服务”,运输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车辆需在出口收费站申请查验,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免收车辆通行费。若我省调整绿色通道品目,联网系统暂无法实现有效支撑。一是全国统一运行的交通运输部“绿通查验终端”系统中无蓝莓及软枣猕猴桃品目,出口收费站无法依托系统实施确认;二是车辆跨省通行需协调途经各省份均给予免费,否则无法实现省际间通行交易清分结算。如果我省出口予以免费,途经省份将会向我省追偿免收的通行费,将由我省全额负担;三是易造成其他《目录》外鲜活农产品争相效仿,增加舆情风险。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交投集团,继续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全力做好保通保畅工作,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高效便捷通行。同时,对马廷东代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向交通运输部反馈,并持续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导向,若国家政策能够给予支撑,积极推进该项政策落实。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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