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在环城高速东陵大桥及东李路东陵大桥增设隔音屏的建议》(1461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9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张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环城高速东陵大桥及东李路东陵大桥增设隔音屏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绕城高速公路全长81.872公里,原双向四车道高速于1995年竣工通车,随着日益增长的交通量,2013年7月改扩建为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米(2011年8月环保部批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东李线东陵大桥左幅(东侧)建于2011年;右幅(西侧)建于1970年,2016年经检定为危桥,2018年8月拆除重建,2018年11月建成通车。

  山河墅、双珑原著小区均为2015年后新建住宅项目,其中双珑原著小区于2017年开工建设,2020年交付使用。

  二、事项核实情况

  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厅召集相关单位进行了实地走访,山河墅、双珑原著小区均位于沈阳绕城高速公路东陵大桥和东李线东陵大桥东侧,分别距山河墅最近距离约153米和130米,均满足《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公路中心线距居民聚居区宜大于100m的要求。2018年1月,沈阳绕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山河墅、双珑原著小区未列入噪音敏感点,相应高速公路段落未设置噪音防护措施。

  三、责任认定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相关规范,公路两侧区域声环境功能区为4a类区域,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22点到次日晨6点)。您在建议中提及“据居民反映,目前的双珑原著中叠夜间听到的噪音为65分贝以上,上叠夜间听到的噪音为75分贝以上”,则不满足规范规定的夜间噪声限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在交通干线两侧、工业企业周边等地方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还应当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由于山河墅、双珑原著小区住宅建设时间均晚于高速公路及普通公路,故该小区开发商在交通干线两侧建设居民住宅楼(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如栽植绿化林带、设置声屏障等。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吸纳借鉴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积极协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公路管理机构,全力配合小区建设单位做好降噪措施。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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