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解决丹阜高速公路本溪市草河口镇于西沟人车通行道涵两侧标高不一致的建议》(1468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9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袁宏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丹阜高速公路本溪市草河口镇于西沟人车通行道涵两侧标高不一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建议提及的人车通行道涵为丹阜高速K98+180小桥,位于草河口镇草河口村,2002年8月26日通车,设计桥宽30米,上跨乡道草祁线,桥下设计净高4.2米。由于历史原因桥下西侧路面被抬高导致净高不足,东、西侧桥下实际净高分别为4.8米和3.6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通行此处车辆逐渐增多,该处现状一定程度影响了部分大型运输车辆正常通行。

  二、解决方案

  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公众出行,我厅组织现场踏勘确定解决方案,拟将西侧桥下路面下卧0.7米、桥下净高提升至4.3米,并将前后路面降坡重铺,同时修建钢筋混凝土排水沟和过道涵,确保桥下汇水能够顺畅排出。经与草河口村书记及村民代表沟通后,对方同意上述解决方案。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厅将督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推进项目落地实施,力争今年8月底前解决此处桥下净高不足问题。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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