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关于取消本溪市主城区段高速公路小型车辆通行费的建议》(1629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5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办公室

 

赵一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本溪市主城区段高速公路小型车辆通行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沈阳绕城高速公路辽A籍小型车免费政策的实施主要基于项目建设期间,沈阳市政府先后无偿投入20多亿元用于项目征地动迁,并有效地组织实施了动迁工作,同时,沈阳绕城高速公路改扩建后为双向八车道后,能够容纳由此产生的新增交通量。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丹阜高速公路本溪市主城区段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丹东至阜新高速公路(G1113)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本溪南至边牛收费站长30公里,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现状交通量为11000辆小客车/日。该区域现有沈本产业大道、省道沈环线(S106)与之并行,道路等级均为二级以上公路,现状交通量均为10000辆小客车/日左右,通行条件良好,能够满足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两地间交通运输需求。

  若按您提出的建议取消该段高速公路小型车辆通行费,将诱增道路沿线大量车辆行驶丹阜高速公路本溪城区段,造成过境交通与区域交通相互交织,降低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的同时容易形成新的交通拥堵。经与省交投集团充分沟通协商,认为现阶段取消本溪市主城区段高速公路小型车辆通行费时机尚不成熟。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关心,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意见。

           

辽宁省交通厅

201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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