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关于尽快改善农村公路建设的建议》(1156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5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办公室

 

王占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改善农村公路建设的建议”收悉。您针对铁岭地区开展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状况调查与我省农村公路实际相符,反映的问题属实。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及省交通厅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工作,对于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省在推进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及制定“十三五”农村公路发展规划、政策时,已尽可能予以考虑,其中部分问题已解决。剩余其他问题,受我省目前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制约,暂未完全解决,但省交通厅一直在积极推进,争取早日解决,实现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具体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过“十五”、“十一五”的大规模建设,我省农村公路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2002年底实现了全省乡通油路,2009年底实现了全省村通油路。到2016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98520公里,黑色(水泥)路面里程60539公里,路面铺装率为61.4%。其中,铁岭市农村公路总里程9962公里,黑色(水泥)路面里程4763公里,路面铺装率为47.8%,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为有效解决县级政府责任意识不强,投入不足,管理养护不到位等制约我省农村公路发展的突出问题,我省从2013年开始着手推进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修订了《辽宁省公路条例》,颁布了《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2016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改革。明确了县人民政府农是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

  大部分县区主动承接农村公路工作的事权、责权,积极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落实人员和费用,积极开展管理养护工作。目前,我省农村公路养护采取专群结合的养护管理模式,县道养护和乡道、村道的专业化养护(大、中修工程和小修工程)由县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乡道、村道非专业化养护由乡(镇)政府和村民委采取季节性养护和日常养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省交通厅支持农村公路的有关政策

  1. 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

  “十三五”期间,为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更好的服务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省交通厅积极筹措补助资金40多亿元,大力支持地方政府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1.86万公里,其中铁岭市规划实施新改建工程2400公里,省补助5.2亿元,约全省规划总量的1/8。规划重点安排农村公路精准扶贫项目,解决通往乡、村学校公路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打通“断头路”,有序推进通往产业园区、乡村旅游景区等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道路建设。优先保障撤并村通油路和具备条件的窄路面加宽改建,打通农村公路瓶颈路段。重点支持行政村与行政村之间通沥青(水泥)路建设,重点安排现有乡级公路黑色化工程。

  在确定农村公路建设省补助资金标准时,省充分考虑了地方政府的实际情况,并进行了多方调研后。最终确定,3.5米宽路面省补助20万元/公里,5米宽路面25万元/公里,分别较“十二五”时期提高了100%和66.7%,省投入已接近了工程直接成本,地方政府再通过出台减免税费、无偿取砂、取土等优惠政策,就能很好的解决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问题。

  2. 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

  对县道行政人员经费及大、中、小修工程省补助资金仍按照改革前的标准执行,能够满足实际管理养护需求。对乡村道,综合考虑大中小修工程,按每米宽有铺装路面2000元/公里予以补助,补助标准远高于国家平均标准。全省每年累计投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省补助资金17.6亿元。

  考虑到各地财政状况较差,养护资金筹集困难。从2017年开始,省交通厅在省补助资金不减的前提下,调减了各地区年度大中修工程指标,从而也相当于提高了大中修工程省补助标准。

  为确保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提高养护质量,省交通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辽宁省农村公路资金管理办法》(辽财经〔2016〕331号)和《辽宁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辽交财审发〔2016〕273号),每年由省交通厅和省财政厅综合考虑农村公路管养里程、养护质量等因素,对各地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各地区分别予以相应的奖惩,起到了很好的督促各地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的作用。

  3. 进一步加大路政管理力度

  省人大审议通过了《辽宁省货物运输车辆超载治理条例》,为加强公路超载超限源头治理提供了法律法规保障,目前各地区正在积极推进落实。作为行业管理部门,省交通厅从农村公路治超、路产路权保护和建筑控制区域管理等方面完善了制度体系建设,加强了对各地区农村公路路政人员培训与考核,为开展农村公路路政工作提供了保障。下一步,省交通厅将继续加强对各地区的指导与考核,督促各地区尽快健全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和责任,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对于超载超限运输现象较为严重的地区,可依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根据保护乡村道路的需要,在乡道和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

  4. 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

  省交通厅已多次向省政府汇报关于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意见,省政府已同意有关工作意见,并已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纳入了对省交通厅和各市政府的绩效考核。下一步,省交通厅将积极协调各市政府,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对各县政府的绩效考核,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水平。

  三、省财政厅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的政策

  从2012年起,为加强我省农村村内道路建设,省政府决定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重点开展村内道路建设,修建沥青(水泥)路面,并以此为切入点,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快新农村建设。2012-2016年,各级财政已投入奖补资金76.5亿元,其中省以上投入57.2亿元,市县投入19.3亿元,已累计在8000多个行政村修建了村内沥青(水泥)路面2.6万公里,村内桥梁3.1万延米,为我省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面貌改善,以及农民群众出行提供良好便利的交通条件。从铁岭市情况看,2012-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累计已达7.2亿元,其中省以上财政奖补资金5.2万元,所占比重达72.2%,已完成村内道路2234公里。2017年,省已下达对铁岭市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奖补资金13366万元。

  目前,省交通厅正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基础数据调查工作,对行政村之间、行政村到自然屯、自然屯之间道路的通达、通畅状况及已建成农村公路的“油返砂”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确保准确掌握全省农村公路通达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及各地区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需求,为今后制定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政策提供详实的支撑材料,为省政府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工作建言献策,确保农村公路制度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与符合实际需求,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推动全省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交通公路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欢迎今后对交通公路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辽宁省交通厅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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