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关于调整沈通高速公路沈阳市至彰武县区间限速的建议》(1534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5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办公室
李明山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调整沈通高速公路沈阳市至彰武县区间限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商请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工作,共同研究关于调整沈通高速公路沈阳市至彰武县区间限速的问题。
(一)沈彰高速运行情况
沈彰高速公路交通组成以混合交通为主,过境重车比重较大,经综合论证,在设计中采用了100km/h的设计时速,如果采用过高的设计速度,势必增加工程规模和交通安全隐患。此外,交通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该路段应急车道设置宽度不够,大型车辆停靠时,会占用二车道部分空间,如车速过快,在超车过程中会产生隐患。
(二)沈彰高速提速技术条件
对于一条高速公路而言,设计的依据主要是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果限速提高,首先要对现状高速公路进行标准的符合性检查,本项目提速到120km/h,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主要指标如下:
(1)路线超高:在路线横断面设计中,影响行车安全的主要是路线超高的设置,当速度提高时,超高不足会导致车辆撞击外侧护栏或翻出路外;而目前本项目超高均按照设计时速100km/h设置,若提速到120km/h,则导致目前实施的超高值偏小,超高渐变段过短,将严重影响道路行车安全。
(2)互通立交变速车道:互通立交是高速公路中的重要节点,是交通安全事故高发的路段。目前互通立交均按照100km/h进行的设计和实施,如果运行速度提高,会导致出入互通立交的变速车道长度不足。如减速车道长度不足时,会使驶出车辆速度没有减速到匝道速度就进入驶出匝道;而加速车道长度不足时,会使驶入车辆加速不到位就强行汇入主线。以上两种情况都会导致进出车辆存在速度差,安全隐患极大。
(三)沈彰高速提速安全隐患
沈通高速公路沈阳至彰武段近几年发生的伤亡交通事故,大部分都因为超速导致车辆追尾、撞护栏、侧向刮擦。因此,为确保交通参与者通行安全,沈通高速公路沈阳至彰武段设计最高时速没有变化情况下,车辆最高行驶速度应限制在100公里每小时。
非常感谢您对辽宁省高速公路行业提出的宝贵意见,目前,沈通高速公路沈阳至彰武段尚不具备提速条件。当阜新、彰武地区经济发展迅速,交通量上升,超出原有设计交通量时。我厅在规划高速公路改扩建期间,会慎重考虑您的此项建议。
辽宁省交通厅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