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关于修建“岫-庄”高速公路的建议》(1215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5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办公室
孙鹏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岫-庄”高速公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速公路是满足区域间大流量客、货运输需求,具有骨干运输通道意义的基础设施项目。岫岩与庄河之间属于区间道路运输,由省道张庄线(S203)相连,道路等级为二级,现状交通量约3000-4000辆小客车/日,现有路网完全能够满足两地之间交通需求。同时,岫岩与丹东港、庄河港均有高速公路连接,特别是随着岫岩至庄河铁路的建成,岫岩与庄河之间又增加了铁路运输通道,使得岫岩的货物运输更加便利,完全可以满足岫岩矿产、农副产品出海外销的需要。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庄岫高速公路并未纳入《辽宁省“十三五”时期交通运输建设规划》,若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项目长约90公里,投资约90亿元,需占用大量土地资源,从交通需求、资源占用、资金供给、经济效益等方面综合分析,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必要性和时机并不成熟。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关心,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意见。
辽宁省交通厅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