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京沈高速拓宽的建议》(1199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8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马茂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京沈高速拓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沈阳段全长361公里,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于2000年9月全线通车。全线按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按8车道预留土地,其中互通立交区、服务区、特大桥及主线下穿桥梁按8车道标准已全部建成。

  我厅高度重视京沈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2010年,组织开展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沈阳段扩容相关研究工作,多次组织省内外专家咨询论证,综合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多个扩容方案,并先后将该项目纳入交通运输部和辽宁省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期间,我厅会同省交投集团多次就项目有关情况向省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按照2017年4月28日省长办公会议提出的“坚持量力而行、效益优先的原则,统筹考虑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和省市财政承受能力,严格论证新建高速公路项目,避免无效投资”要求,省交投集团对本项目进行了投资收益测算,考虑我省当前经济环境及测算结果提出分步实施的建设方案。

  按照2017年9月省政府第144次常务会议要求,先期启动京哈高速公路省界约8公里路段改扩建并移位扩建主线收费站,交通量饱和前,视交通量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择机建设。为此,我厅会同省交投集团密切关注、科学论证。目前,省交投集团正在抓紧制定方案,我厅将加大协调力度,并按照省政府要求,尽早启动该项目建设。届时,也恳请您给予支持和配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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