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欧班列引导协调的建议》(1379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8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办公室

马文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欧班列引导协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物流业发展,明确提出要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着力推进“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经过近些年的努力推进,我省中欧班列发展成效显著,运量大幅增长,现已成为辽宁与沿线各国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提升经贸合作的重要载体。

  1. 建立区域交通物流合作机制,制定大通道建设实施意见,培育通道运营主体。一是建立区域合作机制。我厅会同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签订战略协议,明确共同研究推动区域物流制度协商、市场资源整合、信息互联互通、企业产业合作等事项,辽吉黑蒙“三省一区”交通物流发展联席合作机制的成立,为推动大通道沿线区域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明确工作思路及任务。我厅会同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局沈阳集团公司”)、东北民航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 构筑“辽满欧”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的实施意见》,阐述了构筑向北开放的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建设工作思路,明确了完善运输通道网络建设、提升枢纽节点服务功能、提高通道运输组织水平、积极培育通道运营主体、促进通道信息开放共享、推进标准规范衔接配套等六项重点任务。

  2. 编制大通道建设发展规划,推动物流联盟组建及行业标准制定,促进中欧班列发展。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我厅会同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铁路、民航、邮政等单位编制完成了《“辽满欧”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建设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运输产品设计及组织模式优化部分提出了共同推进中欧班列统筹发展的规划目标,强化各经营主体合作发展。《规划》通过了交通运输部专家组鉴定,并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规划》是国内首部跨区域、跨部门联合编制的,在区域物流合作、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布局及信息互联互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实践探索,为全国其他地区构建运输大通道提供了重要借鉴。二是提升品牌影响力。制定了东北“三省一区”物流战略联盟和企业联盟指导意见,明确了战略联盟的职能、企业联盟类型以及发展的关键环节。目前,区域内已相继成立物流园区型企业联盟、干线运输型物流企业联盟。通过企业联盟的市场化运作,实现了优势互补、资源整合、信息互通,促进了公路运输与铁路运输的合理分工,有效推进了区域物流通道运输结构调整,提升了中欧班列品牌影响力及持续性发展能力,为区域中欧班列运营企业“走出去”,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研究制定多式联运标准规范。我厅会同铁路局沈阳集团公司、大连港集团、大连东北亚托盘技术有限公司、中车齐齐哈尔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等单位组建了“辽满欧”综合交通大通道发展建设规划标准规范编制工作组,明确标准规范起草牵头单位及任务分工,研究制定了《运输乘用车的集装箱及运输架技术要求》《驮背运输装载栓固技术要求》等多式联运标准规范,经过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已将上述标准列入交通行业标准计划,目前正开展制定工作,争取尽快发布应用,提升物流通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更好服务于以中欧班列为载体的多式联运体系建设。

  3. 优化多式联运发展环境。我厅代省政府起草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多式联运监管中心的函》,国家海关总署先批复在大连市设立多式联运监管中心,并建议对营口市增设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的必要性进行深入研究论证。我厅联合省商务厅起草了《设置营口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研究论证报告》,并通过国家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等相关单位的论证,最终海关总署发文同意在营口市建设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我省是全国唯一一个获批两家多式联运监管中心的地区,为我省多式联运体系建设、提升中欧班列运营效率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4. 推进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发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我厅积极推进辽宁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大连口岸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基础,将公路、港航、铁路、空运、监管等领域物流操作及应用系统整合至省平台,支持电子数据传输、作业申报与审批、全程物流跟踪、监管查验与放行等网络化操作功能。汇聚海铁联运信息交换平台、数据资源平台、物联网信息采集系统等信息资源,建设完善海铁联运协同服务系统,显著增强了港口与铁路集装箱运输的信息共享效率与质量,提高集装箱在水路运输和铁路运输中的业务协同水平和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了港口海铁联运作业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为中欧班列发展提供服务支持和保障。同时,我厅组织通道中欧班列运营主体参与申报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亚太—东北地区”通道集装箱海铁公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和辽宁省“东南沿海—营口—欧洲”通道集装箱公铁水联运示范工程获交通运输部批准,通过示范工程的引领带动,积极推进多式联运体系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我厅将不断优化省内中欧班列运营平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整合优势资源,拓展中欧班列业务范围,培育开放经济新优势。针对您的建议,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1. 不断完善交通物流合作机制。一是完善辽吉黑蒙“三省一区”物流合作发展省际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区域部门的协同协作,统筹研究东北区域中欧班列共同发展,为“辽满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设备制造等领域的成熟技术和标准规范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充分发挥全省交通物流联席会议作用,强化交通、铁路、民航和邮政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多措并举,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研究制定提升基础设施性能、运输装备升级、运输主体优化、信息技术融合的政策。

  2. 全力抓好大通道建设规划落实。一是我厅将会同铁路局沈阳集团公司等相关单位抓好《“辽满欧”综合交通大通道建设发展规划》落实工作,强化大通道在建设过程中的合作发展,提升“辽满欧”大通道在国际运输合作中的地位和竞争力。二是积极推进港口物流园区建设,并围绕港口物流发展,引导国际物流服务、冷链物流、临港加工物流、大宗货物物流、商贸物流、物流信息网络等方面体系逐步形成。三是鼓励和支持“辽满欧”大通道沿线的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积极参与大通道建设,拓展业务范围,助推中欧班列健康发展。

  3. 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一是继续支持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的建设工作,协助企业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减少通关时间,提升整体运行效率。二是继续加强辽宁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类信息与物流交易类信息深度融合,实现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间信息互联共享。三是加快研究制定《驮背运输装载栓固技术要求》《道路冷链运输服务规则》等多式联运标准规范,为通道建设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4. 强化中欧班列的支持力度。一是积极协助中欧班列运营企业向中国铁路总公司争取中欧班列优惠政策,促进我省出口贸易发展,把“辽满欧”中欧班列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物流平台。二是积极配合铁路局沈阳集团公司做好中欧班列货运作业、列车运行、箱车保障等运输组织工作。

  5. 推动中欧班列与产业结构融合发展。一是优化全省中欧班列运营模式,支持中欧班列运营平台加强合作,建设“一点发运、多点喂给”的“辽满欧”中欧班列体系,形成一体化协同和专业化分工的辽宁省中欧班列联动发展的新格局。二是支持中欧班列运营主体在境外布局,开展以别雷拉斯特物流中心为代表的境外物流节点建设,研究境外物流资源运营,提高中欧班列服务水平和境外话语权。三是鼓励中欧班列运营企业积极开展面向日、韩、俄罗斯及欧洲国家的市场调研、分析,深入挖掘市场潜能,定制专业化、多元化的中欧班列物流产品。四是依托现有“辽满欧”物流大通道建设成果,结合省内产业结构特点,推进“产业+物流”双轮驱动发展,将中欧班列打造成为助力腹地产业“走出去”的“高速列车”。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5月17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