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快建设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议》(0445)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6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关素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78号令)有关规定,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筹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资金,具体负责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省、市交通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
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政策机制,支持、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一是加快补齐农村公路建设短板。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0.3万公里,其中有铺装路面里程达到7.8万公里,铺装率达到76%。目前,全省初步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建制村为网点、遍布农村、连接城乡、纵横交错的农村公路网络。二是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各县(市)均设立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 93%的乡镇确定了承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能的机构,初步建立了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制止和查处各类路政违法行为。三是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实施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2.3万公里,改造危桥1466座,实施安防工程1.8万公里,农村公路路况水平逐年提高。四是农村公路运营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所有市县一体化发展水平均达到AAA级以上,初步建立起干支相连、布局合理、多层次、一体化的城乡客运服务保障体系。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辽宁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规划引领,不断完善政策机制,加快推进全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一是实施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有序推进农村道路延伸、网化及提质改造,拓展农村道路覆盖范围,进一步提高通行能力和运行效率。二是实施运输便捷提服务工程。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有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农村客运基础设施有效供给。三是实施物流畅通降成本工程。完善村级物流节点,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配送网络体系建设。四是实施长效机制强养护工程。完善农村公路管养责任体系和专群结合的管养运行机制,全面推行“路长制”,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达标。五是实施预防隐患保安全工程。加强对临水临崖、客运班车途经路线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着重完善隧道、平交道口等重大风险路段的交通安全标志,优化设计标准和布设点位,补充完善项目库。六是实施美丽公路促振兴工程。支持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有效促进农产品外运、旅游开发和重点园区发展。七是实施试点带动创示范工程。推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经验,延伸试点示范范围,完善考核评选办法,开展“十百千万”试点示范创建工程。
最后,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庞海峰,联系电话:024-8167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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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