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建议》(0119)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6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赵利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情况的关心,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重要的国家战略,是推动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我厅对您提出的建议充分赞同。

  一、全省城市公交行业基本情况

  2010年起,我厅承担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的职能。近几年来,我省城市公交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城市公交行业面貌得到较大改观,特别是一些中小城市进步较快,公交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有公交企业135家,其中市区企业71家,县(市)公交企业64家。城市公交车达到2.4万辆,共计2.98万标台,公交车万人拥有率达到14.5标台,城市公交客运量达到41亿人次,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分担率达到49%。我省大连、沈阳、鞍山、盘锦等4市先后被交通运输部列入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 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2014年,推动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6号),提出了一系列发展政策和措施,并召开了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进行部署,有力推动省政府《实施意见》有关精神的落实。推动建立了以省政府主管领导为召集人,12个省直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14个省辖市均参照省里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为当地规划编制、落实优先发展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2017年,以联席会议为依托,我厅连续三年开展全省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将考评结果通报各市政府,有力推动了省政府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2019年6月,省政府在大连召开了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现场会,并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函〔2019〕35号),进一步推动各市政府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2. 指导各市加快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工作。省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6号)出台后,我厅结合全省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工作,积极推动各市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编制。目前,我省14个市均已完成或启动了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全省城市公共交通网络结构不断优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出行需求得到了基本保障。公交服务范围不断拓展和延伸,旅游专线、大站快车、观光巴士、社区公交、定制公交等特色服务模式开展的有声有色,快线、干线、支线公交网络初步形成。

  3. 强化公交专用道建设与管理。2018年12月,我厅会同省公安厅、省住建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公交专用道路发展 全力促进公交优先战略实施的意见》(辽交发展发〔2018〕28号),提出九项具体措施要求,推动各市公交路权优先政策落地见效。省公安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实际流量需求,按照国家标准施划公交专用车道并配齐相应的标志、标线,通过在交叉路口设置固定式电子警察设备、公交车上安装移动违法图像取证设备以及加大对早晚高峰公交专用道巡逻密度,不断加大对公交专用道使用的监管力度,同时,利用多种手段开展有针对性的占用专用车道交通违法整治行动,确保公交车在公交车专用道路的优先路权。大连市在主干道公交专用道设置率达到46%,公交专用道路网初步形成。大连、盘锦等市在部分路口设置了公交优先信号,保障了公交优先通行。

  4. 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为推进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省住建厅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工作列入省政府2020年绩效考核目标,分解各市停车场建设任务,实施绩效考核,大力推进停车场建设,减少占道停车对交通的影响。同时,省直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缓解交通拥堵的指导意见》《推进全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辽宁省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文件,指导各地加快建设换乘枢纽、首末站等公交配套设施,积极推进公交场站配套专用充换电设施、专用加气站建设,推进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努力实现公共交通零距离换乘。

  5. 车辆装备水平迈上新台阶。近年来,我厅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力度,将每台新能源、清洁能源公交车补贴标准由2万元提高到10万元,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公交车,进一步提高车辆装备水平。2019年,全省新增和更换公交车1420台,其中新能源公交车1419台,新增和更换新能源公交车占所有新增和更换公交车比例为99.9%。全省公交车技术状况持续改善,车容车貌有了较大改观,公交车冒黑烟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6. 提升公交智能化水平。近年来,我厅积极指导各市提升公交智能化水平,除辽阳市外,全省各市公交企业全部建立了智能调度系统,实现了信息化手段运营调度管理。沈阳、大连两市开展了公交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等智能化建设工作。沈阳、大连、鞍山、抚顺、丹东、锦州、营口、朝阳、盘锦等市开发了公交出行信息手机软件,方便了乘客实时查询线路、站点和车辆到站信息。沈阳、大连、锦州、营口等市建设了公交电子站牌。鞍山市公交企业建立了ERP智能管理系统,实现了企业办公、运营里程统计、维修管理、人员管理、物资管理的信息化,大幅降低了“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7. 不断丰富乘坐公交支付手段。2016年,我省启动了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可使乘客持互联互通卡在所有互联互通城市乘车,经过两年时间建设,2018年底,我省14个市均已实现了全国城市公交一卡通互联互通。在实现一卡通互联互通后,各市积极推广非现金支付方式和扫码乘车,目前,我省14个市基本实现闪付、虚拟卡支付、手机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和扫码乘车。沈阳市187条近3500台一票制刷卡线路车辆实现了“支付宝”“微信”“银联支付”等方式付费乘车。

  三、沈阳市城市公交发展主要做法

  1. 优化公交线网布局。2019年,沈阳市完成新开调整公交线路27条,其中开通6条微循环公交线路,调整21条公交线路,增加运营里程108.7公里,填补公交空白32.3公里。通过新开公交路线解决了华邑世纪城、鑫余华府等多个小区出行不便等民生问题。通过调整线路进一步完善了沈阳南站地区、全运万达广场公交配套,增强了浑南新区公交线路服务能力。重点解决了于洪区域内与地铁1号线、地铁9号线的接驳问题,填补铁西金谷地区公交空白。通过延伸公交线路,解决市人大代表建议,方便炮校小区、润景浪琴湾等小区居民出行,解决公租房等政府惠民工程的公交配套问题。2020年,沈阳市将继续积极推进公交线网优化工程建设,计划全年新开调整20条公交线路。

  2. 加强公交基础设施建设。近五年,沈阳市结合公交都市创建工作,不断加强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共建设综合客运枢纽项目7个,建设规模32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9.8亿元,新建公交枢纽21个,建设规模49.5万平方米,新建、改扩建公交停车场20处,建设规模14万平方米,基本实现公交车辆进场停放,就近保养。

  3. 加强公交专用道、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沈阳市强化公交专用道管理,强化路面警力部署,利用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加强定点和巡逻管控力度,对在规定时间内占用公交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规范和查处。进一步加大停车泊位施划力度,全方位开展停车位应划尽划、查漏补缺,建立健全交通设施建设、监管和维护机制,有力提升静态交通管理设施档次和品质。重点解决停车难热点问题,重点推动实施医院和学校“一院一策”“一校一策”,实施“增加供给、时空置换、临时停放、规范通道、联合管理、自管自治”等措施,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有地临停,实现车辆“多而不乱”“聚散有序”。

  4. 提升公交智能化水平。2015年,沈阳市组织建设了“我的沈阳·乘车易”系统,通过手机APP客户端软件,为市民提供公交线路、站点、车辆到站实施查询服务。2017年,在北陵大街沿线的公交站点安装了12个新式候车廊,并配备了电子智能公交站牌。2018年,在沈阳北站枢纽站内安装24个电子站牌,并逐步在全市有条件的地区进行推广。

  5. 加强推进移动支付建设。沈阳市于2019年初启动了公交行业移动支付项目建设工作,并于2019年底基本完成。目前,全市187条近3500台一票制刷卡线路车辆实现了“支付宝”“微信”“银联闪付”等方式付费乘车。同时,正加快推进地铁、轻轨做好移动支付系统建设工作,尽快实现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 积极开展交通强国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试点建设。根据国家交通强国有关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交通强国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试点建设,推动相关政策出台,进一步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全省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水平。

  2. 加大省级层面政策支持力度。为支持各市加快城市公交发展,积极研究出台省级层面支持政策,充分利用省统筹退坡资金、场站建设资金支持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试点和示范工程创建工作,调动地方积极性。

  3. 切实推进公交都市建设。总结大连、沈阳两市公交都市创建成功经验,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城市示范作用;指导鞍山、盘锦两市加强公交都市建设,强化任务推进,督促两市政府加快公交都市创建,确保安全完成创建任务,加快提升两市公交优先发展水平。

  联系人:姜辉,联系电话:13516006710。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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