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修建鞍台高速公路的建议》(0453)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6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刘广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鞍台高速公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代表建议,与省交投集团共同研究论证修建鞍台高速公路相关事宜。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起点位于鞍山市达道湾开发区孙青堆北,终点在辽宁台安经济开发区宽邦屯与京哈高速连接,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全长约58公里,投资估算约为53亿元。目前,由鞍山城区出发前往台安县主要利用省道鞍羊线(S307),道路等级为二级,能够满足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两地间交通运输需求。

  为做好项目储备工作,我厅在省发展改革委批复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协调相关部门完了环评、水保、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但考虑该项目占用耕地数量大,占补平衡及用地审批较为困难,且项目属于地方高速公路网,地方政府融资压力较大等原因,经与省发展改革委及省交投集团充分沟通,认为现阶段实施该项目建设时机并不成熟。

  下一步,为使项目早日具备实施条件,我厅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方案论证工作。从交通需求、用地指标、资金筹措、投资有效性等方面综合考虑,慎重研究,确保建设时机科学合理。二是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的编制工作,将该项目纳入相关规划。三是结合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有利时机,解决好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林地等关键问题,为项目启动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四是积极探索筹融资模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为项目启动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联系人:王岩,联系电话:13897921525。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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