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在全省高速服务区建设充电桩的建议》(1132)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2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办公室

 

孙柏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高速服务区建设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经协商省科技厅和省交投集团,计划在2025年底前完成104处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建设安装充电桩任务,实现全省高速公路路网充电设施续航全覆盖。现答复如下:

  一、高速公路充电站建设现状

  从2016年开始,我省加速落实中央政策文件要求,省交投集团与国网辽宁省电力公司响应国家号召、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建设。先期在车流量大的沈大高速(井泉、甘泉、西海、熊岳、复州河、三十里堡)、沈阳绕城高速(榆林、古城子)、沈四高速(铁岭、开原、昌图)服务区建成21座充电站,设有充电桩88个,覆盖高速公路630余公里,初步形成连接沈阳、辽阳、鞍山、营口、大连、铁岭的省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网络,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设置覆盖率达到15%

     二、高速公路充电站建设计划安排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我省已起草编制《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新能源项目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持续推进能源结构优化,推动交通行业绿色化改造,加快培育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新增长点,延展绿色经济产业链。根据高速公路路网、服务区建设条件、沿线城镇布局、出行需求等,全面推进服务区充电站建设,倡导低碳绿色出行。

  《十四五规划》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全省统一的总体思路,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科学布局、依托市场、高效推进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建设。计划2021年在沈山高速(辽中、兴城)、铁朝高速(宝力、阜新)8处服务区建设充电站;2022年在铁朝高速(康平、朝阳、马友营、三十家子、那四)、沈吉高速(北三家)、沈四高速(腰堡)、桓永高速(华来)、鹤大高速(云峰山、大孤山)20处服务区建设充电站;2023年在沈吉高速(抚顺、草市)、阜营高速(北镇)、铁朝高速(牛河梁、彰武、桃花吐)、丹阜高速(石桥子、凤城)、丹锡高速(辽河、岫岩)、辽中环线(柳河、首山、李千户)26处服务区建设充电站;2024年在沈山高速(高花、凌海、塔山、绥中、万家)、丹阜高速(刘千户、通远堡)、新鲁高速(新民)、抚通高速(永陵)、沈康高速(法库)20处服务区建设充电站;2025年在丹锡高速(建平、松岭门)、鹤大高速(宽甸、皮口)、辽开高速(西丰)10处服务区建设充电站,实现省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覆盖率达到75%,为电动汽车用户通行高速公路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张志勇,联系电话:024-23213749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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