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城市交通的几点建议》(1349)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2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办公室
赵利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交通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重视与关注。您提出的“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源头治理、倡导与宣传”等建议,对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非常必要。
一、全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省城市公交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城市公交行业面貌得到较大改观,公交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公交企业135家,公交车辆24877台,公交线路2020余条,年累计行驶里程约13.9亿公里,年累计客运量约42亿人次,吸纳从业人员7万余名。我省大连、沈阳、鞍山、盘锦等4市先后被交通运输部列入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其中大连、沈阳已通过验收授牌。
一是持续完善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政策。2014年,以省政府名义下发《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2015年,颁布辽宁省地方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2019年,以省政府名义下发《辽宁省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 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并在大连市召开全省城市公交工作现场会,持续推动各市落实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实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2020年,我省积极申请并成功获批全国首批交通强国建设示范省份,将城市公交列为四项试点工作之一予以推进,以省政府名义制定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成立了省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交通强国领导小组,组织各市政府开展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15个市(含沈抚示范区)编制了创建方案,开启了全省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是着力推动城市公交专用道建设。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省住建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公交专用道路发展 全力促进公交优先战略实施意见》,提出了公交专用道发展目标,指导各市加强公交专用道规划、建设、监管、监测等工作,切实落实公交路权优先政策。2014-2020年期间,各市市区城市公交专用道(单向)里程由627公里提高到1164公里,累计增加了317公里,提高了86%,已有7个市中心城区公交线网专用道设置率达到10%以上。
三是切实加大城市公交投入力度。近年来,省交通运输厅充分利用退坡资金统筹政策,推动各市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引导资金3.3亿元,建设85个枢纽站、首末站、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有效提升了各市公交基础设施水平。积极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累计投入购车补助2.5亿元,引导各市购置6617台新能源公交车,全省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由2017年65%提高到2020年87%。累计向部申请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4亿元,不断提升各市新能源公交车使用率。加大公交安防设施建设力度,投入2196.8万元用于18461台公交车驾驶员安全隔离设施安装改造奖补,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四是着力提升城市公交服务保障能力。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候车时间长问题,指导各市不断加大公交车投放力度,进一步扩大公交线网密度和覆盖面,减少公交线网覆盖空白,实现全省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平均达到91%。开展候车时间长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印发《全省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群众乘车等候时间满意度不高问题的整改方案》等系列文件,组织专项督查并进行经常性的工作调度,活动期间,各市均采取了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加大运力投放、优化线路站点设置、开展排队日活动等,并配合公安、住建等部门共同推动公交专用道、港湾式停靠站的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
五是积极改善市民乘车环境。指导各市加快老旧车辆更新,积极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进一步提高车辆装备水平。截至2020年底,全省市区城市公交行业新能源、清洁能源公交车数量达到16698台,公交车技术状况明显改善,车容车貌、车辆设施环境有了较大改观,公交出行吸引力进一步增强。
六是持续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活动。每年9月,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总工会等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宣传周活动,指导各市开展“公交主题宣传日”、“公交宣传进社区进校园”、“公交开放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让社会公众了解公交、参与公交、认识公交、优选公交,提升绿色出行意识、营造公交优先发展的良好氛围。
七是狠抓城市交通综合治理。省公安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等部门,对因违规调头、逆行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容易引发交通拥堵的路段,采取增设中央隔离护栏等措施。开展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规范交通信号灯设置和使用,在有条件的地方优化信号配时管理机制,完善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推广绿波控制、自适应调整、流量检测分析等智能技术,确保交通信号控制高效运转,提高道路交通通行效率。针对家长接送学生停车难的问题,对接送学生车辆和教职工车辆开展摸排工作,厘清底数,会同学校共同研究在学校周边的道路或场地上合理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同时,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增派交警,在学校路口指挥车辆、疏导交通。充分利用公安交管交通指挥中心视频监控系统,对出现异常交通拥堵的路段和点位,及时指派骑警或附近执勤民警进行交通疏导。
八是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住建部门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工作列入省政府2020年绩效考核目标,分解各市停车场建设任务,实施绩效考核,大力推进停车场建设,减少占道停车对交通的影响。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指导意见》《推进全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辽宁省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文件,指导各地加快建设换乘枢纽、首末站等公交配套设施,努力实现公共交通零距离换乘,并积极推进公交场站配套专用充换电设施、专用加气站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聚焦您所提的建议,继续推进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
一是开展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印发标准规范编制方案,组织各市编制标准规范,以标准规范支撑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
二是推动机制创新。指导重点城市依托示范项目开展专项研究、制度设计,建立基于合理成本并与政府补贴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
三是推动六大工程建设。推动便捷公交建设,指导各地加快公交停车场、首末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解决“马路停车”、停车场布局不合理等问题;推动绿色公交建设,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清洁能源公交车比重;推动平安公交建设,指导各市实现城市公交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推动智慧公交建设,指导重点城市迭代升级智能运营调度系统,提升运营管理智能化水平;推动人文公交建设,指导各地积极开展排队日活动,改善候乘秩序;推动信用公交建设,指导省辖市对城市公交企业服务质量开展考核评价,特别是将评价结果与财政补贴挂钩的做法,促进服务质量提升和补贴资金效益最大化。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交出行宣传活动,倡导群众安全、守法、绿色出行。继续以122交警报警电话和各地交管部门公布的举报投诉电话为抓手,强化社会面宣传,鼓励群众进行合理举报和建言献策。联合教育、学校等单位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积极引导学生上学放学乘坐校车,减少私家车接送学生导致交通拥堵的问题发生。
最后,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姜辉,联系电话:13516006710。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