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解决重点公路两侧平衡林影响农民收入的建议》(1194)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2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办公室

马家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重点公路两侧平衡林影响农民收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协调辽阳市政府、省林草局、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对涉及灯塔市8个乡镇街的沈大高速公路、沈营线和原小小线两侧的绿化带进行了现场勘查,对全省公路两侧防护林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

  一、全省公路两侧防护林基本情况

  我省公路防护林分为两种类型:

  1. 各级公路两侧路肩、林台栽植的护路林,全省共有70452公里。其中:高速公路两侧的护路林共有3725公里,由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护;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的护路林共有14715公里,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管护;农村公路(含县、乡、村级公路)两侧的护路林共有52012公里,由地方政府负责管护。这部分护路林位于公路用地范围内,距路面边缘1-2米,以单行乔木或乔灌结合为主,部分路段栽植双行或多行乔木,起到保护路基、美化环境和诱导行车视线等作用。结合公路改扩建工程和树龄等因素按规定对护路林进行采伐。由于距离农田较远,目前未发现严重影响农作物生长的情况。

  2. 公路用地范围外栽植的绿色通道防护林、公益林,宽度为10-100米不等,按国家《退耕还林条例》规定,由各地方政府栽植,情况不一,辽西、辽北和辽南部分地区居多。土地性质为林业用地,不符合采伐条件。据地方政府反馈,个别公益林对附近农作物生长造成了一定影响。

  根据辽宁省《森林技术规划》规定,林地更新采伐后必须重新栽植树木,而这部分公益林树龄多已到更新龄级,不可进行抚育间伐。由于省林草局下达给各地的防护林更新采伐指标有限,部分地区无法满足全部更新采伐需求。从辽阳市政府反馈情况看,实施难度较大,在积极向林草管理部门申请限额指标的同时,对现有指标进行合理安排,重点用于解决群众急需的更新采伐申请,目前已对农作物影响较大的路段完成了采伐。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厅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继续高度关注此事,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省各级公路沿线护路林管理工作,尽最大努力避免对农作物的影响。对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护路林加强管护,合理选择树种和栽植模式,既要保护公路、美化环境,还要避免对临近农户的影响。同时,将沿线群众的诉求及时反映给地方政府和林业部门,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形成常态化机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联系人:李梓华,联系电话:15940018056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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