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强公交车刷卡器管理的建议》(1320)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2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办公室

 

王延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交车刷卡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重视与关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广大群众对公共交通出行便利化水平要求越来越高,我厅对您提出的建议充分赞同。

  一、全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工作情况

  自2010年国家大部制改革以来,省交通运输厅开始接手全省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指导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指导各地城市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主体责任。2014年以省政府名义下发《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实施。2019年以省政府名义下发《辽宁省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 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并在大连市召开全省城市公交工作现场会,省政府和各市政府分管领导一并参加会议,进一步推动各市落实城市公交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实施。2020年,我省以交通强国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并成功获批全国交通强国建设首批示范省份,将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列为四项试点任务之一进行全力推进。以省政府名义制定了《辽宁省加快推进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组织各市政府认真开展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届时,我省城市公交从优先发展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连续出台发展政策并加大资金支持,省人大出台专项决定推进平安公交建设,省政协牵头开展省内外城市公交发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始终把城市公交作为最重要的民生工程抓实抓细,积极会同十余个省直部门形成合力,指导各市狠抓责任措施落实。全省公交行业取得长足进步,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公交企业135家,公交车辆24877台,公交线路2020余条,年累计行驶里程约13.9亿公里,年累计客运量约42亿人次,吸纳从业人员7万余名。我省大连、沈阳、鞍山、盘锦等4市先后被交通运输部列入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其中大连、沈阳已通过验收、授牌。

  一是完善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政策体系。近年来,省交通运输厅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制定相关政策。2015年,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布辽宁省地方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2018年,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落实国家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公交专用道路发展 全力促进公交优先战略实施意见》。目前,省交通运输厅正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公交标准规范体系,努力做好依法管理、守法经营、文明服务。

  二是落实公交财税政策优先。近年来,省交通运输厅充分利用退坡资金统筹政策,推动各市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引导资金3.3亿元,建设85个枢纽站、首末站、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有效提升了各市公交基础设施水平。积极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累计投入购车补助2.5亿元,引导各市购置6617台新能源公交车,全省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由201765%提高到202087%;累计向交通运输部申请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4亿元,不断提升各市新能源公交车使用率。加大公交安防设施建设力度,累计投入2196.8万元,用于安装改造驾驶员安全隔离设施18461台,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是推进绿色公交建设。指导各市加快老旧车辆更新,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进一步提高车辆装备整体水平。截至2020年底,全省市区公交行业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公交车数达到16698台,公交车技术状况明显改善,车容车貌、车辆设施环境有了较大改观,公交出行吸引力进一步增强。

  四是加强便捷公交建设。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候车时间长问题,指导各市不断加大公交车投放力度,进一步扩大公交线网密度和覆盖面,减少公交线网覆盖空白,全省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平均达到91%。开展候车时间长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印发《全省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群众乘车等候时间满意度不高问题的整改方案》等系列文件,组织专项督查并进行经常性的工作调度,活动期间,各市均采取了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加大运力投放、优化线路站点设置、开展排队日活动等,并配合公安、住建等部门共同推动公交专用道、港湾式停靠站的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

  五是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活动。每年9月,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总工会等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宣传周活动,指导各市开展公交主题宣传日”“公交宣传进社区进校园”“公交开放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让社会公众了解公交、参与公交、认识公交、优选公交,提升绿色出行意识、营造公交优先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全省公交实行刷卡乘车情况

      刷卡乘车是便捷公交和智慧公交建设重要内容,是互联网+城市公交的具体实践。省交通运输厅对此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移动支付应用。

  一是积极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在各市基本上实现了现金、常规公交卡支付的基础上,为方便广大乘客出行,我省积极开展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建设。考虑到省内城市公交企业普遍经营困难的实际情况,省交通运输厅积极协调省财政部门支持,为一卡通建设拨付补助资金约5000万元。截至2020年底,组织14个省辖市陆续接入省平台并发行互联互通公交卡,实现了我省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与国内300多个城市实现异地刷卡、互联互通,进一步便利广大乘客乘车出行。

  二是积极推进移动支付应用。省交通运输厅积极引导各市加快推动辖区内城市公交企业推广移动支付。全省各市公交行业积极推广使用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公交企业APP等移动支付方式,丹东市非现金支付已经超过90%,鞍山等市探索人脸支付等其他支付方式,大大方便了广大乘客乘车。当前,全省绝大部分城市采用统一公交乘车码乘车,但个别城市由于公交企业自主推广移动支付,存在不同公交企业推广移动支付方式、种类和数量不同,导致乘客乘坐不同线路需选择不同的移动支付方式,如沈阳市地铁公交、地铁巴士两公司所属公交车采用云闪付 、支付宝、盛世通APP等方式扫码乘车,其他公交公司所属公交车采用云闪付、支付宝、微信等方式乘车,在尽可能方便乘客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不便,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将您的建议会同沈阳市予以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紧紧围绕建设人民满意公交的目标,以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紧盯公交车刷卡器便捷应用,在小切口上作出大文章。

  一是积极拓展支付方式。在现金、常规公交卡、互联互通卡支付基础上,积极指导城市交通运输部门鼓励公交企业拓展支付方式,如银联卡、异形卡、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公交企业APP等形式,为群众乘坐公交提供多样化的支付方式,引导群众优选公交、绿色出行。

  二是着力推动乘车码统一。尽管移动支付方式由企业自行选择,政府部门缺少法规强制干预依据,但从建设以乘客为中心的人民满意公交出发,省交通运输厅将积极指导城市交通运输部门采取有力推动措施,组织辖区内各公交企业采用更广泛移动支付方式,尽可能实现每种支付方式覆盖所有公交线路,并尽可能将多种支付方式集中在一个刷卡机(刷码器),便利群众出行。

  三是注重加强宣传推广。积极指导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公交企业加强新支付方式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公交车、公交站点、企业微信公众号、报纸、网站、电视等方式宣传新支付方式的使用方法、使用范围、支付规则等,让群众充分享受到新支付方式带来的便利。

  最后,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姜辉,联系电话:13516006710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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