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修建清原至新宾高速公路的建议》(1179)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2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办公室

 

付彦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清原至新宾高速公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清原至新宾之间可利用国道饶盖线G229(原省道彰桓线)出行,国道饶盖线为二级公路标准,清原至新宾段路面宽度为8米至23.5米不等。由路网结构看,现有干线公路可以满足岫岩对外交通出行;由服务水平看,现状路网可以满足10年甚至更长时期内的交通需求,能够满足抚顺市、清原县及新宾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高速公路属于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启动项目建设前,需要审慎研究,充分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准确把握项目建设时机。清原至新宾高速公路属于地方高速公路,一方面,按现有投资政策,地方政府需承担征地动迁等资金;另一方面,未纳入国家相关规划的项目在用地指标使用上,特别是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问题,反映到用地批复上难以落实。综合考虑资金和用地落实难以保障,现阶段启动项目建设时机尚不成熟。

  下一步,我厅将统筹考虑项目沿线经济发展水平、交通量增长情况、投融资方式及投资效益等多重因素,待区域经济发展及交通需求达到相关条件,再进一步论证研究项目建设模式及建设时机,适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王岩,联系电话:13897921525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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