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解决G304道路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1507)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2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办公室

 

赵忠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G304道路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充分发挥丹霍线干线公路使用功能,提高丹霍线通行能力,满足本溪主城区、桥北工业园区和南芬区的区域交通需求,本溪市规划了丹霍线南芬至千金岭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全长20.1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沿线新建大桥1500/4座、隧道1560/2座。本溪市政府责成本溪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该项目实施,我厅主要负责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行业技术审核并给予补贴资金支持。

  由于该项目投资规模较大,本溪市规划分三期实施。一期工程为丹霍线千金岭隧道及引线工程,全长约3.1公里,工程实际总投资1.38亿元,其中我厅给予补贴支持0.62亿元,项目已于2014年完工。二期工程为丹霍线千金岭隧道至桥头段改扩建工程,全长约5公里,工程实际总投资0.79亿元,其中我厅给予补贴支持0.25亿元,项目已于2016年完工。三期工程即为本次建议提出的丹霍线南芬至桥头段改移新建工程,项目全长约12公里,估算总投资2.8亿元,目前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初步设计已批复。

  2017年初,为缓解项目资金筹集压力,本溪市研究决定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动项目建设,并于当年完成了项目前期工作、“两评一案”、纳入省PPP项目管理库等工作。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问责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846号)。按照文件要求,丹霍线三期工程为无现金流的政府付费类项目,不适合继续采用PPP模式推进,因此本溪市决定暂缓实施。

  “十四五”规划编制阶段,本溪市提出拟在“十四五”期间适时重新启动该项目,并将其纳入了《本溪市“十四五”时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为支持本溪交通发展,我厅已初步同意将该项目纳入全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按照干线公路投资政策给予支持,基本满足路面、隧道、桥涵等资金需求,并对路基、征地给予补助。同时,我厅与本溪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多次沟通,建议深入研究筹融资方式,充分利用政府债券等渠道解决拆迁等自筹资金,待具备实施条件后,我厅将按照相关政策全力给予资金支持。

      联系人:石晓宇,联系电话:15840196096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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