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设立辽宁高速公路专线专号救援报警电话的建议》(第1450105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4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宗润福代表: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设立辽宁高速公路专线专号救援报警电话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报警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托“122”电话受理;出行咨询服务(含路况、救援、物流、稽核、ETC等)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依托“96199”电话受理,已应用近20年,并在全省高速公路沿线500处布设显著标识,形成了“辽宁高速”受众范围最广、认知度最高的统一出行咨询服务渠道,接线能力可同时满足50万用户呼入,其中涉及救援业务优先分配至200余名人工客服进行解答,平均接听响应时间为2.97秒,确保满足公众救援求助需求。
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研究做好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与救援调度高效衔接路径,进一步优化高速公路救援服务工作。一是将救援业务提升至“96199”自动语音提示首位,接到救援救助事件后全部第一时间切换至人工服务,提升接听响应效率,该项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二是积极协调百度、千问、豆包、元宝等各类AI软件商,将辽宁高速救援服务电话统一规范为“96199”,避免AI误导,该项工作于7月底前完成。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付玉辉
联系电话:13898121295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5月22日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55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