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在全省高速公路推行“分车型限速”的建议》(第1450291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4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刘文磊代表: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高速公路推行“分车型限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分车型限速情况
我省高速公路分车型、分车道限速试点工作起步较早,2015年在G1京哈高速沈阳至四平段采用分车型与分车道组合限速,之后陆续对G15沈海高速、G1501沈阳绕城高速、G1京哈高速沈阳至山海关段、G1113丹阜高速沈阳至桃仙机场段等交通流量大、车道功能划分复杂的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设置分车型与分车道组合限速标志,实现了分车型、分车道限速的精细化管控,有效提升了主通道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截至目前,我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4853公里,其中实施分车型限速路段(双向六车道及以上)有5个,共981公里,占比20.2%;未实施分车型限速路段(双向四车道)有26个,共3872公里,占比79.8%。
对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的四车道高速公路路段,小客车经交通工程论证可提高限速至110公里/小时或120公里/小时,实现分车型限速的目的。但省内这些路段多位于山岭重丘区,若直接提速至110(或120)公里/小时,道路线形、桥隧路断面、防撞护栏等均受限,且不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若仅通过交安设施改造(如优化护栏标志标线、增加监控设备)难以弥补技术指标的差距,贸然提速,车辆失控风险显著增加,存在较大安全及法律风险。据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测算,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若全部评估改造,总投资将超过60亿元,资金支出压力大。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公路限速管理是维护交通安全、规范车辆行驶的重要手段,是执法部门实施安全管理的基础。实际操作中,限速管理既要考虑交通安全需要,又要兼顾到交通运输效率。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实施沈吉、丹阜、丹锡高速改扩建工程,实现3条高速的提速升级、分车型限速。同时,我厅将联合公安交管部门,总结近年工作实践,推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依据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结合路段平纵线形、桥隧比例、纵坡坡度等关键指标合理选取试点路段,充分论证100公里/小时限速路段提高小客车限速至110公里/小时或120公里/小时的可行性和安全性,依据评估结论,稳妥有序推进相关路段改造提升工作。
联系人:付玉辉
联系电话:13898121295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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