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做好再生资源(大宗工业固废)绿色综合循环利用的建议》(第1450228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4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李克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再生资源(大宗工业固废)绿色综合循环利用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围绕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建设持续推进,优质筑路填料资源日益匮乏,而铁尾矿作为铁矿石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大宗固体废弃物,年排放量巨大,长期堆存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还易引发生态环境问题和安全隐患。将铁尾矿合理利用为高速公路路基填料,既能化解固体废弃物堆存的环保压力,又能缓解筑路材料短缺的困境,实现“变废为宝”的资源循环利用目标,因此,交投集团积极支持鞍山经济开发区和鞍钢集团联合建设再生资源绿色循环利用产业园项目。
“十四五”期间,省交通运输厅已充分认识到铁尾矿和钢渣资源的可利用性。在鞍山至台安、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采用铁尾矿渣填筑路基,开创了辽宁交通大规模利用工业固废的先河。两个项目共计利用尾矿渣约1500万立方米,目前在建的秦沈一期项目也计划利用尾矿渣868万立方米。另外,2024年省交通运输厅立项对钢渣应用于寒区沥青路面技术进行专项研究,通过技术攻关解决了钢渣集料化加工关键技术、钢渣沥青路面材料的设计与制备技术,突破钢渣处理工艺时间长、性能不稳定的技术瓶颈。2025年,采用钢渣作为粗集料的沥青玛蹄脂碎石SMA混合料在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成功铺筑了试验路,在已开工建设的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上也计划进行小范围推广,因此钢渣这种固废资源也具备了未来规模化应用的潜质。2026年,组织《沥青混凝土用钢渣集料化技术规程》申报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规程规定了沥青混凝土钢渣集料的术语和定义、规格、工艺技术要求、产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储存、运输和质量证明等,为钢渣沥青混合料的推广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结合高速公路建设情况,指导相关企业优选指标优良、运距合理、价格适中的固废材料作为路基填料和路面材料,跟踪省市场监管局《沥青混凝土用钢渣集料化技术规程》立项进程,助力实现从“钢铁固废”到“筑路良材”的跃升,实现固废资源利用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
联系人:温笑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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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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