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推进辽宁省城市公交车新能源化更新 促进节能降碳绿色发展的建议》(第1450465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4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周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辽宁省城市公交车新能源化更新促进节能降碳绿色发展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城市公交发展的关注与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总体情况

  城市公交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具有公益属性,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等法规政策,城市人民政府是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责任主体,统筹和协调解决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重大问题。目前,全省共有城市公交企业147家、公交车2.1万台、线路2223条,年客运量约20亿人次。2020年至2025年,我省作为全国首批交通强国建设示范区,将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列为我省参建的4项试点任务之一进行重点突破,着力推动各市落实“资金投入、土地保障、财税扶持、路权保障”四个优先,推进“绿色公交、智慧公交、便捷公交、信用公交、平安公交、人文公交”六大重点工程,持续优化完善省级奖补政策和考评工作,发挥了重要的引领推动作用,5年来省里安排用于公交场站建设、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运营补贴等资金12.2亿元。与2020年试点初期相比,全省城市公交行业发展成效显著,市区公交基础设施综合用地面积从每标台150㎡提升至207㎡,公交车进场率从88%提升至100%,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从88%提升至100%,公交专用道占比从9%提升至20%,星级驾驶员参评率从76%提升至100%。我厅持续指导沈阳、大连、鞍山、盘锦、锦州等5市参加国家公交都市创建,车辆占比达全省66%,支持锦州、营口、阜新、盘锦、葫芦岛5市获批亚投行贷款,成为全国唯一的绿色智慧城市公交贷款项目。

  二、绿色公交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省将绿色公交列为重点工程予以大力推进,指导各市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8807辆,淘汰老旧车辆4142辆,强化新能源公交车运营保障,持续提升绿色公交发展水平。

  (一)加强工作指导。一是强化政策引领。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绿色出行水平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公交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指导各市持续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力度,并鼓励优先选择小型化、低地板低入口及氢能源车辆。二是发挥考核推动作用。以交通强国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为契机,将绿色公交纳入各市年度重点工作和交通强国督查考核指标,每年组织考核评价,督促各市推进绿色公交建设。2025年,将新能源公交车辆推广应用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进一步压实各市工作责任。三是开展课题与标准研究。与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合作实施省级科技项目《电动公交数字化运营监测体系与碳排放测算关键技术研究》,在国内率先发布实施《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碳排放测算技术规范》省地方标准,为城市公交行业碳排放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二)加大资金支持。一是出台省级购置补助政策。制定并下发《辽宁省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行业油价补贴省统筹退坡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各市新购置的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从每辆2万元逐渐提高至15万元,并对充电基础设施按每桩2万元给予补助,充分调动各市购置新能源公交车的积极性。二是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2024年以来,抓住国家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契机,出台我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对更新的新能源公交车每辆再补贴8万元,叠加后每辆最高补助达23万元,补贴力度位居全国各省之首。三是发放城市公交运营补助。2015-2019年,组织各市积极争取国家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累计获得国家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38.8亿元。2023年以来,出台我省城市公交运营补贴政策,按照每辆车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保障公交企业可持续运营。

  (三)创新融资模式。一是推进公交领域亚投行贷款项目。锦州、营口、阜新、盘锦、葫芦岛5市与亚投行合作,成功申报辽宁省绿色智慧公交示范项目。该项目是辽宁省首个亚投行贷款项目,主要用于支持5市购置新能源公交车辆、建设智慧公交系统等,为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更新提供了充足资金保障。二是实施朝阳“绿能交通”项目。推动朝阳市与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绿能交通”项目,中电新能源投资3250.45万元建设230亩公交场站、270个充电终端、1座1.4兆瓦分布式光伏车棚及1座300千瓦时储能系统,朝阳市同步配套购置新能源公交车300辆,通过低成本模式实现朝阳市区新能源公交车的一次性全部更新。

  (四)做好运营保障。一是优先保障土地供给。指导各市推进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省公交场站设施已达503处、总面积430.3万平方米,充分满足了新能源公交车的停车用地需求。二是配套建设充电设施。指导各市根据新能源公交车的购置规模配建充电桩,全省累计建成充电桩4923个,切实保障了新能源公交车的充电需求。三是争取充电批发用户电价政策。针对实行市场电价后新能源公交车充电价格大幅上涨的问题,协调工信、发改等部门,为城市公交行业争取到充电批发用户电价政策,有效降低了新能源公交车的用电成本。四是推进动力电池更新。制定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政策,推动超过质保期的动力电池及时更新,2024年以来,全省已有487辆新能源公交车更新了动力电池。

  三、取得成效

  2020年以来,各市新增及更新新能源公交车8807辆,淘汰燃油车4142辆,低地板及低入口车辆占比达到35%,8米以下小型车辆占比达到5.2%,大连市试点运营氢能源公交车71辆,我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效果显著。截至目前,全省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达17795辆,占比达86%,新能源与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达97%,剩余3%燃油车主要作为应急车辆使用。我省相关工作经验获得交通运输部充分肯定,辽宁省“体系化促进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获评全国“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典型经验”,辽宁省绿色智慧公交示范项目(亚投行贷款项目)获评全国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优秀样板,朝阳市因“城市级绿能交通体系建设与应用”项目被列为全国城市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试点示范城市。

  四、下步工作安排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城市公交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指导各市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制定新能源公交车推广专项计划,将绿色公交纳入重点工作范畴全力推进。二是积极会同省财政厅向国家部委建议提高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标准以及车龄限制,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研究制定我省政策,切实降低新能源公交车的购置成本与运营成本,推动车龄在6-8年及以上公交车更新为新能源公交车。三是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与效果评估,确保政策落地,并指导城市公交企业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将报废动力电池交售给具备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防止环境污染。四是指导各市完善多元化资金支持政策,探索融资租赁、地方债、超长期贷款、央地合作等融资模式,进一步降低企业购车资金压力。五是常态化开展绿色公交宣传活动,每年9月组织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宣传周活动,加大新能源公交车的宣传推广力度,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交出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联系人:徐强强

  联系电话:15040045205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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