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辽宁推进沿海港口“北粮南运”畅通高效的建议》(1017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7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丛培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辽宁推进沿海港口“北粮南运”畅通高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决扛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使命,充分发挥辽宁作为东北地区入关出海的主通道作用,全力做好“北粮南运”大通道运输保障工作。
一、基本情况
全省现有港口粮食泊位30个,其中,粮食专业化泊位12个、通用泊位18个,总通过能力5212万吨/年,港口粮食总仓储能力665万吨;铁路最大粮食日装车能力3000车,日均装车1400车;常备道路运输货运应急保障车辆1700台,设置高速公路收费站粮食运输专用通道105条。2022年,全省港口完成粮食吞吐量4382万吨,同比增长37.6%。其中,出港3253万吨,同比增长87.7%;进港1128万吨,同比下降22.2%。铁路运输完成粮食发运量3261万吨,同比增长6%。
秋粮集中上市后,“北粮南运”期间,全省港口、铁路、公路运力充足,港口码头接卸转运高效,各港口粮食仓储量占总库容比例保持在30%-40%,稳定在合理区间。港口日均粮食发运量与铁路、公路日均集港量基本持平。高速公路、国省干线路网通行畅通,“北粮南运”通道枢纽运行顺畅,无船舶压港和运输车辆滞留情况,较好地满足了“北粮南运”需求,促进了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运行。
二、工作开展情况
1. 完善港口功能布局。编制辽宁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及东北海陆大通道总体规划等系列规划,加快推进沈阳、大连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大连国际枢纽海港建设,打造营口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盘锦、锦州、葫芦岛、丹东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以大连港、营口港为海向枢纽,其他港口为重要节点,构建多层级协同发展的世界一流港口群,推动港口集约联动发展。在编制完成的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中,重点提出“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港口海铁联运能力,推动粮食储备企业退城进郊,缓解仓容压力”等内容,为北粮南运基础设施以及港口周边重点粮食深加工、饲料企业园区建设提供空间保障。目前,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已由省政府呈报国务院审批。
2. 加强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快完善港口物流园区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建设,打通集疏运体系“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断点。加快推进营口港鲅鱼圈港区、仙人岛港区疏港高速公路建设,大力推进大连港太平湾港区疏港铁路项目建设,积极开展营口港和盘锦港铁路能力补强设计,完成锦州港高天铁路和沈丹铁路金山湾至凤凰城扩能改造工程,提高锦州港和丹东港集疏港通道能力。推动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及粮食储备库等建设铁路专用线,统筹做好“北粮南运”铁路发运和港口衔接组织。
3. 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大力推进多式联运基础设施“硬联通”与规则标准“软联通”,重点优化“东北地区—大连港、营口港、锦州港—东南沿海”3个海铁联运主通道,完善“东北地区—丹东港、盘锦港—东南沿海”2个海铁联运辅通道,增强“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以及“哈尔滨—沈阳—华中(南)”2个干线铁路大通道粮食发运能力,提升铁路运能,创新铁路运输组织模式,优化完善水运体系,巩固各港区专业化作业优势,推进粮食等大宗货物“散改集”。
4. 深化港产城协同发展。去年以来,我省依托优越的港口资源基础,不断推进壮大粮食贸易市场主体,进一步加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间通力合作,推动建立大型粮食贸易企业建立合作机制,保障了中粮集团、北大荒集团等100余家重点粮食贸易企业在我省健康发展。大力支持国企与优质民企强强联合,促进厦门国贸与泰谷物流、山西粮油与中富物流等企业开展全面深入合作。持续加强大型粮食贸易企业招商引资力度,逐步完善招商政策和配套服务,吸引象屿、国贸、建发等国内粮食贸易头部企业在辽落地发展。引导锦州港先行先试,与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在锦州合作发展北方现货交易服务中心,建设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位一体、线上和线下共同驱动的平台型交易市场,形成生产、运输、仓储、加工、交易、金融、数字化等产业“七业联动”的良好态势。
5. 探索创新平台交易模式。深入推进政府粮食购销战略合作,先后与北京、上海、重庆、甘肃、云南、山西、陕西等省市签订长期产销战略性协议,鼓励粮食收储企业利用粮食产后服务项目等资源,为南方省份用粮企业提供代收、代储等业务。落实信贷资金保障,增强粮食信息数据、购销轮换、调控保供等多方面协调运转,自2016年成立信用保证基金以来,累计融资99.8亿元,基金运行平稳。全力支持大商所上市粮食类新品种,2022年,大商所新增黄大豆1号、2号期货和豆油期权合约,实现了豆类产业链期货和期权工具全覆盖。引导锦州港积极与大商所等期货交易平台合作,创新农产品交割期现结合流通方式,充分利用大商所为锦州港设立的5家期货协议库和6家期货延伸库,发展期货延伸交割业务,建立期货、现货相结合的全国玉米北粮贸易平台。
6. 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持续规范港口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加强行业督导力度,定期开展港口收费检查,对各类违规收费行为,配合发改、市场监督部门进行查处,积极打造公开透明的港口收费体系。会同铁路部门在基本运价下浮的基础上,继续执行免收取送车费用、免收或同比例下浮集装箱使用费、装载加固材料费等费用。为充分发挥高速公路交通大动脉通道作用,提升“北粮南运”组织效率,有效降低物流成本,从6月1日起,对从省内进出大连、营口等省内港口指定收费站安装ETC的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给予更大幅度通行费优惠,从6.5折降至5.0折优惠。同时,充分发挥信用保证基金等粮食市场化收购资金长效保障机制,自2016年基金成立以来,累计融资99.8亿元,信用保证基金运行平稳。2022年,组织召开了全省“银企对接”会议,17家银行和20余家粮食企业进行了精准对接,累计获得授信82亿元,有力促进了粮食产业经济稳定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充分吸纳借鉴您的建议,加强与发改、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以及港口、铁路等运输企业协同合作,加快完善集疏运通道网络,优化港口生产布局,大力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培育产业向内陆延伸,提升粮食物流转运能力和服务效率,保障“北粮南运”大通道安全畅通。
一是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加快推进我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和各港口总体规划修编,科学确定港区功能定位,完善港口公用基础设施,推动港口码头错位发展,构建分工合理、功能衔接、优势互补、协调有序的港口群空间布局,进一步提升沿海港口保障粮食高效转运能力。
二是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以大连港、营口港、锦州港为枢纽节点,加快构建连通东南亚和我国东南沿海与蒙俄、欧洲等地区的“北上西进”东北海陆大通道。加快营口港鲅鱼圈港区等疏港高速公路建设和疏港铁路扩能改造,着力打通集疏运体系“最后一公里”断点,稳步提升粮食中转集疏运能力。
三是提升多式联运服务水平。创新联运组织模式,加快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人,提升一体化全程物流服务能力,满足“北粮南运”不同用户个性化需求。推广粮食专用箱等技术装备,推动粮食“散改集”等专业化联运发展。积极开辟内外贸航线,全力支持大连港建设东北地区国际性粮源枢纽港,将营口港、锦州港打造成为国内先进水平的粮食物流中转港。
四是拓展港口向内陆延伸节点。组织“三省一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构建东北地区跨区域协作机制。鼓励港口企业加大与黑龙江、吉林及蒙东地区粮食收储企业深度合作,建立内陆干港、临储物流园区,提升粮食物流配送能力,积极拓展港口粮食深加工业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北粮南运”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