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建立东北陆海新通道省区层面合作交流机制的建议》(1088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7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胡占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东北陆海新通道省区层面合作交流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立东北陆海新通道省区层面合作交流机制,对更好推进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意义重大、作用明显。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考察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提出“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建设开放合作新高地”重要指示精神,2021年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辽宁要依托港口资源和腹地运输优势,以海铁联运为主要方式,加快推进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2022年9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建设东北海陆大通道意见》(辽委办发〔2022〕23号),省政府建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工作落实。今年3月,辽宁省已将东北海陆大通道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全团建议,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5月8日至11日,辽宁省由郝鹏书记带队的党政代表团前往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学习考察并举行交流合作座谈会,商讨了共同推进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事宜。
东北海陆大通道是以大连-沈阳-满洲里-欧洲为陆路运输主通道,锡(林郭勒)赤(峰)朝(阳)锦(州)、长(春)白(山)通(化)丹(东)为辅通道,联通蒙俄和欧洲。目前,省发改委正组织国内权威专家编撰《东北海陆大通道总体规划》,广泛征求吸纳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的意见。省交通运输厅已与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合作机制。近期,省东北海陆大通道工作专班亦在筹划省际间联席会议,集聚三省一区优势力量,就共商共建等事项交换意见。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建设东北海陆大通道意见》和省工作专班部署要求,积极促成建立“三省一区”政府合作交流工作机制,共同争取东北海陆大通道上升为国家战略。
最后,感谢您对东北海陆通道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