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朝青线拓宽升级改造的建议》(1214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7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李晓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朝青线拓宽升级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辽宁省普通省道网调整的批复》文件要求,全省干线公路路网进行了大规模调整。朝阳县境内原省道朝青线改为省道朝葫线,部分路段提级为国省道通武线。

  后经近几年局部路网调整,原朝青线具体划分组成如下:2.211公里已移交城管;3.771公里纳入省道北杨线(桩号K123+153-K126+924),为一级公路,路面宽24米;40.956公里纳入省道朝葫线(桩号K5+982-K46+938),为二级公路,路面宽10-24米;28.922公里纳入国道通武线(桩号K620+704-K649+626),为二级公路,路面宽10-15米。

  目前,我厅每年对国省干线公路进行网级技术状况检测评定,依据检测结果和现场踏勘情况,经省结构审核专题会议通过后形成下一年度维修改造计划项目库,依据轻重缓急和年度资金筹措情况安排维修改造。对于建议中提及的维修改造路段,我厅将结合路网检测结果及资金筹集情况安排维修改造,保障服务水平和运行质量。

  对于建议中提及的升级改造路段,经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目前暂不具备实施条件。具体原因如下:一是依据南双庙、北局子两个交通观测站数据,2018-2022年期间,区间年平均日交通流量分别为9975辆、4335辆,未达到二级公路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15000辆上限,一段时期内满足通行要求,升级改造的必要性仍需进一步论证。二是地方政府需承担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除省补助资金以外的工程、征地拆迁等费用。经了解,目前朝阳市和朝阳县政府财政无法筹集项目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难以有效保障。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指导协调项目论证,待实施条件成熟后,及时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和审查。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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