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建设“沈大氢能经济高速走廊”的建议》(1245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7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安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沈大氢能经济高速走廊”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氢站建设

  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内容,到2025年,中国燃料电池汽车的销量将达到10万辆左右。《辽宁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中指出,截至2020年底,全国燃料电池汽车数量为7355辆,到2025年,辽宁省燃料电池车辆(含公交车、乘用车、重型卡车、牵引车、环卫车等)保有量将达到2000辆以上。从规划看,虽然我国在燃料电池领域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目前仍然存在产业规模较小、市场占有率较低,核心技术不成熟,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产业链条尚不健全等问题。但鉴于氢能源在交通领域公益事业的需求,考虑未来氢能源产业对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促进作用,省交投集团已将加氢站建设列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中对加氢站建设做出了规划布局。下一步,将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统筹部署下,紧盯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关注国内服务区氢能源站建设情况,不断加大对氢能源领域的研究力度,做好人才、技术、管理等相关储备,适时开展氢能源站的规划设计及建设工作。

  二、关于燃料电池汽车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

  2019年,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地方政府不得“针对本地企业、本地货物等特定市场主体出台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并要求“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今后各省(区、市)不得以任何形式制定出台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扩大通行费减免范围目前尚无政策依据。

  在国家“双碳”战略发展的大形势下,下阶段,我省将充分借鉴外省经验,深入研究新能源车辆差异化收费政策,助力绿色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构建绿色交通出行体系。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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