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葫芦岛港兴城港区规划建设的建议》(1444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7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白剑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葫芦岛港兴城港区规划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葫芦岛港是辽宁省地区性重要港口,是辽宁沿海经济带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是葫芦岛市发展临港产业、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依托。2010年批复的《葫芦岛总体规划》,兴城港区是葫芦岛港的预留发展港区,近期发展以陆岛交通和旅游客运为主,并为临港经济发展留有建设码头和布局临港产业的空间。兴城港区目前主要以客运为主,建有7个500吨级陆岛交通码头、1个游艇泊位,年综合通过能力50万人次/年。“十二五”以来,随着腹地经济社会发展,我省沿海港口建设飞速发展,港口相关规划已不能适应当前发展形势,因此,按省政府工作要求,我厅启动了《辽宁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修订工作,同时要求沿海六港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尽快启动港口总体规划修编。目前葫芦岛港总体规划正在编制中,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也将充分考虑发展实际,将兴城港区建设发展需求纳入《葫芦岛港总体规划》(修订稿)予以调整。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针对白剑锋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葫芦岛港兴城港区规划建设的建议,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针对兴城港区规划建设各项要素给予全力支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尽快完成《辽宁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修编,为葫芦岛等港口总体规划提供支撑,同时积极指导葫芦岛市推进港口总体规划的编报工作,对兴城港区功能布置及未来发展进行科学规划和深入论证,以引领兴城港区高质量发展。

  二是指导葫芦岛市做好葫芦岛港总体规划环评相关工作,确保规划更好体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紧急发展的统筹协调,指导葫芦岛港高质量绿色生态智慧港区建设。

  三是指导葫芦岛市编制市级空间规划,做好优化港城空间布局。积极支持港区发展所需用地,及时将取得立项文件的港口建设项目列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使用国家计划指标。对符合海域使用管理的港区建设项目用海、靠前对接指导葫芦岛市、兴城市相关部门,积极给予支持。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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