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加强旅游用车按需求审批促进安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提案》(0309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5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办公室

 

关和通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旅游用车按需求审批促进安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旅游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交通运输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支撑和先决条件。近年来,按照打造旅游强省的战略部署要求,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大力推动“五个交通”体系建设,坚持市场主导和需求导向,积极促进包车客运有序发展,为旅游业经济和百姓出行提供了安全服务保障。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底,我省包车客运经营业户共256户,从业人员1.2万人,车辆总数8329台,年运送旅客1.4万人次,年均工作车日208天,日均行驶里程135公里,车辆平均利用率63%,平均运价0.27元/公里,客运包车万人拥有量和运力总量分别在周边省份中(包括北京、河北、山东、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排在第二位和第三位。其中,本溪市包车客运经营业户共11户(市区7户,本溪县3户,桓仁县1户),车辆总数188台,比“十一五”末增加了经营业户4户、车辆68台。2015年,本溪市本着兼顾竞争性、平衡性、稳定性的原则,提出新增65台包车计划,其中省际包车10台,车辆类型为高一及以上等级,座位45+1+1座及以上大型客车;市际包车20台,15台车辆类型为中级及以上等级,座位45座以上大型客车,5台车辆类型为中级及以上等级,座位7座商务旅行小型客车;县际包车35台,车辆类型为中级及以上等级,座位45座以上大型客车。但在招投标结束后,受到经济环境下行和现有市场运力影响,本溪市各客运企业实际增车数仅为12台。截至2016年底,全省省市际包车客运车辆备案率为70.5%,而本溪市备案率为58.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总体来看,本溪市现有包车客运车辆基本满足了市场需求。

  二、主要措施

  包车客运行业的快速发展,也暴露出运力调控不够科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市场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同时,由于我省地处欧亚大陆东岸,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旅游季节短暂集中,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导致夏半季旅游高峰时运力供不应求,冬半季旅游淡季时运力大量闲置。为进一步规范包车客运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厅从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科学有序发展运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特别是从2015年底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旅游包车客运整治提升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

  1.建立规章制度,完善准入退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我厅联合省旅发委、省工商局制定了《辽宁省旅游包车客运合同示范文本》,并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辽宁省包车客运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辽宁省包车客运业务办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名义发布了《道路旅客运输服务规范》,分别明确了包车客运发展原则、申请条件、标志牌管理等内容,规范了包车客运管理工作和业务办理要件,优化工作流程,实现简政便民。同时,积极开展品牌企业创建活动,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奖惩机制和退出机制。

  2.强化供求检测,科学发展包车运力。近两年,我厅加强对包车客运市场供求状况监测,每年开展各市客运包车年度平均工作车日、平均利用率等相关信息的调查统计工作,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旅游业发展水平、包车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因素,科学制定包车客运市场发展规划,合理调控包车客运运力。指导各地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经营主体,从2007年至2016年十年间,年均新增运力570辆,既满足了经济发展、旅游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又防止了结构失衡、运力过剩、恶性竞争等现象发生。

  3.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包车客运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积极督促包车客运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配备足额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和GPS监控人员,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车客运企业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实时动态监控车辆运行情况,及时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4.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近年来,我厅为规范包车市场管理,先后下发了《辽宁省包车客运市场整顿工作方案》、《2011年全省包车客运企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关于集中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集中开展包车市场整顿。同时,组织各地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有关要求,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通过实地检查和联合检查等方式,整治不规范经营行为,规范包车市场经营秩序,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5.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包车服务质量。我厅以落实辽宁省《道路旅客运输服务规范》和《旅游包车客运合同示范文本》为契机,督促企业转变发展理念,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创新服务形式,扩展网络、电话等便民服务方式,提升我省包车客运市场整体服务能力和发展水平。从2015年末,包车客运业务办理事项进驻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限时办结”制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升便民服务效率。

  6.利用科技手段,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着力提升道路客运信息化水平,利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和辽宁省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抽查包车客运企业GPS、标志牌使用情况和组织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全省包车客运市场情况进行调研,汇总发布了全省200多家旅游包车企业、8000多辆旅游包车的86项市场供求信息指标,充分发挥大数据参考作用,对维护道路客运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推进道路客运发展方式转变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要求,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以深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中心,着力提升旅游交通服务品质,扩大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清除市场壁垒,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旅游需求新变化,为企业做强做大和行业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环境,为促投资促消费稳增长提供坚实支撑。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交通厅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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