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共交通的提案》(0239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5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办公室
祁晓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共交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着力提高道路资源利用效率,逐渐扩大公交线网密度和覆盖面,不断增强公交服务保障能力,城市公交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一、我省城市公交行业发展情况
1.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稳步实施。一是2014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6号),提出了一系列发展政策和措施,并召开了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分管领导出席并做重要讲话。2014年7月,建立了以省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省政府分管秘书长和省交通厅主要领导为副召集人,省发改委等12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截至目前,已有13个市参照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大部分市启动了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6个市的规划已经政府批准实施。二是2015年以来,每年开展一次全省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制定并更新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和《考评标准》,考评结束后将结果通报各市政府,并抄报省政府,有力推动了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落实。
2.车辆装备水平显著提升。加快公交车辆更新,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车辆技术状况明显改善,车容车貌有了较大改观。截至2016年底,全省公交行业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公交车达11376台,比重达61.3%,基本解决了公交车冒黑烟的现象。
3.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围绕城市扩张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不断加大公交车投放力度,进一步扩大公交线网密度和覆盖面,公交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截至2016年底,全省城市公交车达2.3万辆,市区公交车万人拥有率达13.4标台,比2015年提高了0.4标台。全省城市公交客运量达41亿人次,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分担率达45%。
4.公交客运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继续优化全省城市公共交通网络结构,不断拓展延伸公交服务范围,旅游专线、大站快车、观光巴士、社区公交、定制公交等特色服务模式有序开展,快线、干线、支线公交网络初步形成。大连市、沈阳市被交通运输部列入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截至2016年底,全省公交线路达1800余条,比2015年增长了4%。
5.公交服务质量明显改善。每年度开展公交服务满意度调查,将调查结果纳入考评范围,并向各市通报,督促各市努力提升公交服务质量。2015年,组织制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地方标准。2016年,组织开展了全省城市公交服务改进提升活动,围绕文化建设、车厢服务、运营服务、服务监督、企业管理等10个方面,狠抓服务质量,重点解决公交车进站停靠不规范、服务态度差、甩站等突出问题,有效提升了公交服务质量。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推动实施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一是督促各市进一步健全和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强化部门合力,共同推动公交优先发展。二是督促各市尽快完成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切实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规定》,加强城市公交行业管理,规范公交企业服务行为。四是继续开展公交优先发展水平考评工作,不断调整考评重点、优化考评指标,充分发挥考评作用,推动我省公交事业快速发展。五是严格要求各市、县结合城市、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同步开展城市、县城综合交通规划修编,发挥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作用,加强交通走廊、枢纽及其周边用地(包括地下空间)的统筹规划和合理预控。
2.不断提升公交服务质量。一是指导各市加大投入、购置车辆,不断提高公交车拥有率水平,扩大线网覆盖面,提高普遍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十三五”期间市区公交车万人拥有率由13标台提升到15标台。二是持续改进公交服务质量,指导建立公交驾驶员星级考评制度,着力提升驾驶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三是推动各市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公交车推广,加强工作调度,适当给予政策引导。四是继续开展全省公交服务满意度调查,指导各市优化线网,合理延长公交线路运营时间和调整车隔。五是继续把车容车貌、驾驶员统一着装等纳入优先发展水平考评重要指标,进一步提升城市公交服务规范化水平。
3.着力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科学设置公交优先车道,进一步强化公交专用道建设,拓展公交专用道范围、距离和密度,最大限度地保证公交车优先出行权利。加强公交优先车道和专用车道的监控和管理,在公交优先车道沿线信号灯路口设置优先信号灯,切实提高公交车出行速度和准点率。二是对公交车站进行全面摸排,重点统计公交车站过于密集、过于靠近路口及不易进站停车等情况,提高公交车站布局合理化水平。通过增设港湾式公交车站、科学调整公交线路和站点、延长车站停车区域、施划候车边缘线和设置温馨提示牌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公交站点服务设施。三是持续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按秩序排队、不按规定让行、违法变道和占道、占用公交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着力加强非机动车及过街行人的管理。四是结合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交通信号灯设置和使用,在有条件的地方完善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推广绿波控制、自适应调整、流量检测分析功能,优化信号配时管理机制,确保交通信号控制高效运转,提高道路交通通行效率。对确因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交通信号配时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公交车交通违法的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整。五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示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信号标志,彼此尊重路权,不争抢道路,文明礼让。主动征求群众对城市交通管理政策措施以及交通信号、交通设施、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4.进一步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着力推动换乘枢纽、停保场、首末站等公交配套设施建设,制定新建大型小区配套建设公交基础设施标准,积极推进冲换电站、加气站建设。二是推进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和城际间轨道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沈阳、大连市地铁和轻轨,努力实现公共交通零距离换乘。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交通厅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