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关于辽宁加快网约车合法化的提案》(0523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5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办公室
庄廷伟委员:
您提出的0关于辽宁加快网约车合法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背景
近年来,我省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群众出行不可或缺的运输方式,在满足群众便捷出行、吸纳劳动力就业和活跃城乡经济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从2014年开始,“滴滴”、“神州”、“首汽”等网约车平台异军突起,给群众出行带来了新的服务体验,也对传统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模式造成了强大冲击。依托网约车平台产生的运输服务,是“互联网+”背景下的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融合发展的新业态,然而,由于网约车服务合法性与安全性等问题,这类新业态自诞生之日起便争议不断。
针对网约车兴起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交通运输部自2014年7月起开展调查研究,2015年正式成立改革工作小组,全面启动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规范发展网约车政策研究工作,先后赴21个不同类型城市进行专题调研,召开了100余次座谈会、论证会和咨询会。经过两年的深入调研、广泛研讨、反复沟通,2016年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7月27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等6部门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0号)。两个改革文件对出租汽车行业进行了全新的界定,将出租汽车分为巡游车和网约车,正式确立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将规范网约车发展作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并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城市人民政府为出租汽车管理主体,充分发挥各地自主权和创造性,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出租汽车管理模式,具体车辆标准、数量等由各城市人民政府确定。
我省高度重视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省交通厅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加强工作协调,抓好省级层面政策设计,细化完善工作措施,积极稳慎推进全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推进网约车有序发展。国家有关部门高度关注我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行政学院等部门先后3次到我省开展专题调研;今年4月25日,在全国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推进会上,我省作为2个代表省份之一,围绕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规范网约车发展等内容做交流发言,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得到了交通运输部的充分肯定。
二、取得的成绩
按照国家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规范网约车发展的部署安排,我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找准工作着力点,积极稳慎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第一时间成立了全省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制定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宁省交通厅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 辽宁省公安厅 辽宁省商务厅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辽宁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做好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关于深化全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等系列省级层面改革政策文件。二是结合国家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创新规范网约车发展的精神和要求,我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11月审议通过了《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作为全国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出台的第一部省级地方性法规,已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改革提供了立法保障。
我省各市也积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相关改革政策文件。截至2017年4月底,已有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朝阳、盘锦等10个市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办法》等地方改革具体实施意见,占全国已发布90个地级以上城市的11.1%;丹东、锦州、阜新、葫芦岛等4个市的改革实施意见已通过市政府会议审议,正在履行发布程序,占全国113个类似情形城市的3.5%。
目前,沈阳已完成神州、首汽、滴滴3家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许可发证,正在推进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和网约车审核办证等工作,共有5000余人报名参加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700余名巡游车驾驶员申请增加网约车从业资格证,4000多余台车辆申报网约车车辆运输证,已有约720人领取从业资格证。大连已完成首汽、神州2家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许可发证,基本完成大连天方管理公司旗下“全在用车”平台申请许可,共有近5000台网约车申报网约车车辆运输证,已有约1500人领取从业资格证。鞍山正在受理首汽公司经营许可,其他各市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受理、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和网约车审核办证等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三、主要做法
1.加强省级层面改革政策顶层设计。改革实施以来,我省第一时间成立了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省交通厅厅长任副组长,省交通厅、公安厅、网信办等20个厅局为成员单位的全省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制定省级层面改革政策制度。同时,为确保各地市尽早了解国家改革精神,提早做好改革政策落地准备,第一时间转发了国家改革政策文件,并切实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协调,先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联合省工信委、省公安厅等7厅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排部署了分类别、分阶段推动巡游车行业转型升级、规范网约车、私人小客车合乘等13个大项、30个具体改革工作任务,提出了全面落实国家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各项规定的具体要求,明确了20个厅局和各城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为扎实推进全省出租汽车各项改革、推进网约车规范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不断夯实全面深化改革配套的法制基础。在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发展政策意见、巡游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两部规章及服务规范的基础上,我省率先于3月1日颁布实施了全国首部涵盖巡游车、网约车和汽车租赁的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行业发展目标、总体发展原则、市场准入退出机制、行业改革方向、新旧业态融合发展等均明确了依据,为依法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条例》颁布后,我厅编制印发了《条例》宣贯方案和《条例解读》手册,组织召开了宣贯培训会议和媒体见面会,共有新华网、人民网、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华商晨报、沈阳新闻广播等17家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通过媒体宣传、座谈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解读国家政策精神,正确传递改革声音。
3.有针对性地对各地深化改革工作进行指导。一是加强宣贯培训,以省政府名义组织召开了全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全面解读、部署安排改革工作任务,确保各部门所有相关负责人熟悉掌握国家改革政策精神。二是从省级层面加强对各市改革的指导,先后4次组织召开了片区座谈会,调度各地工作进度,交流工作经验,统一协调和研究论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推动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区域协同联动。三是积极组织约谈滴滴、易到、首汽等网约车平台公司,听取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我省业务开展情况及对行业改革的意见建议,指导各地主动与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沟通联系,紧密结合本地网约车司机数量、车辆数量、车型、运价、运营数据等信息情况,积极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落地政策细则。
4.积极做好依法规范网约车发展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围绕加强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联合省公安厅交管局制定下发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办理流程》,建立交通、公安联合开展驾驶员背景审查协作工作机制。转发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的通知》,统一了全省出租汽车驾驶员公共科目考试题库,开发了从业人员无纸化考试系统、资格证换发、信誉考核等相关功能程序,完善了运政系统中巡游车、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功能,实现“无纸化”考试。二是以信息化为手段,加强网约车行业监管,根据网约车发展业务需求,在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增加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许可和驾驶员考试信息录入、查询、证件打印等功能,满足了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人员证件管理工作需要。同时,积极推进网约车监管平台建设,将网约车监管平台建设纳入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作中,构建功能完善、分工明确、数据完整、便民高效的网约车综合监管平台,为进一步加强网约车行业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按照国家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推进网约车规范发展的系列部署安排,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借鉴兄弟省市经验作法,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指导各地切实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按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有序发展网约车”的原则,着力推动各地改革政策的落地实施。
最后,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交通厅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