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关于辽宁省中欧班列整合的建议》(0271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8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办公室

代萍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辽宁省中欧班列整合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物流业发展,着力推进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中欧班列发展成效显著,运量大幅增长,现已成为辽宁与沿线各国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提升经贸合作的重要载体。

  1.建立区域交通物流合作机制,制定大通道建设实施意见,培育通道运营主体。一是建立区域合作机制。省交通运输厅会同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签订战略协议,明确共同研究推动区域物流制度协商、市场资源整合、信息互联互通、企业产业合作等事项,辽吉黑蒙三省一区交通物流发展联席合作机制的成立,为推动大通道沿线区域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明确工作思路及任务。会同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局沈阳集团公司)、东北民航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 构筑辽满欧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的实施意见》,阐述了构筑向北开放的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建设工作思路,明确了完善运输通道网络建设、提升枢纽节点服务功能、提高通道运输组织水平、积极培育通道运营主体、促进通道信息开放共享、推进标准规范衔接配套等六项重点任务。

  2.编制大通道建设发展规划,推动物流联盟组建及行业标准制定,促进中欧班列发展。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省交通运输厅会同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铁路、民航、邮政等单位编制完成了《辽满欧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建设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运输产品设计及组织模式优化部分提出了共同推进中欧班列统筹发展的规划目标,强化各经营主体合作发展。《规划》通过了交通运输部专家组鉴定,并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规划》是国内首部跨区域、跨部门联合编制的,在区域物流合作、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布局及信息互联互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实践探索,为全国其他地区构建运输大通道提供了重要借鉴。二是提升品牌影响力。制定了东北三省一区物流战略联盟和企业联盟指导意见,明确了战略联盟的职能、企业联盟类型以及发展的关键环节,目前区域内已相继成立物流园区型企业联盟、干线运输型物流企业联盟,通过企业联盟的市场化运作,实现了优势互补、资源整合、信息互通,促进了公路运输与铁路运输的合理分工,有效推进了区域物流通道运输结构调整,提升了中欧班列品牌影响力及持续性发展能力,为区域中欧班列运营企业走出去,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研究制定多式联运标准规范。会同铁路局沈阳集团公司、大连港集团、大连东北亚托盘技术有限公司、中车齐齐哈尔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等单位组建了辽满欧综合交通大通道发展建设规划标准规范编制工作组,明确标准规范起草牵头单位及任务分工,研究制定了《运输乘用车的集装箱及运输架技术要求》、《驮背运输装载栓固技术要求》等多式联运标准规范,经过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已将上述标准列入交通行业标准计划,目前正开展制定工作,争取尽快发布应用,提升物流通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更好服务于以中欧班列为载体的多式联运体系建设。

  3.构建辽鲁陆海货滚甩挂运输大通道,对接辽满欧大通道,拓展中欧班列货源。一是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营口、潍坊两市政府建立两省、两市、两港合作机制,在营口港、潍坊港共同努力下,辽鲁陆海货滚甩挂运输大通道于20151210日正式开通,大通道的开通将中欧班列服务链条进一步扩展至山东半岛、华东地区。通过开展集装箱海铁联运甩挂运输对接辽满欧综合运输大通道,为搭建东北亚、东南亚与欧洲经济圈互联互通大动脉创造了条件。协助企业开发新货源,已与一汽商品卡车、福田农用装备等。二是企业达成运输协议,以营口港为节点实现了东北地区商品车与潍坊地区农业装备对流的良好态势。三是加强与我国东南沿海港口、韩国、日本及东南亚港口的深度合作及货源交换,大力发展内外贸同船业务,促进我国东南沿海、长江沿线、西南地区、东北亚、东南亚的物流通道与我省港口群对接衔接,大力吸引这些地区出口俄、欧的货源利用辽宁中欧班列。

  4.大力优化多式联运发展环境,推进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发挥示范项目作用。一是省交通运输厅代省政府起草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多式联运监管中心的函》,国家海关总署先批复在大连市设立多式联运监管中心,并建议对营口市增设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的必要性进行深入研究论证,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商务厅起草了《设置营口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研究论证报告》,并通过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等相关单位代表参加的论证会议,最终海关总署发文同意支持在营口市建设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二是我省出台了《辽宁省参与一带一路”倡议十三五建设规划》,明确了依托我省港口和跨境铁路通道优势,积极开行我省港口群、内陆节点城市过境俄罗斯至欧洲的中欧集装箱班列。三是推进辽宁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在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标准框架下,不断整合辽宁省交通运输系统政务类信息资源,积极与公安、工商、海关、检验检疫、质检等部门沟通合作,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间政务类信息互联共享。整合省内大型物流园区信息资源,实现政务类信息与交易类信息有效融合,为我省中欧班列运营主体等物流企业提供交通运输公共信息服务。四是组织通道中欧班列运营主体参与申报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亚太东北地区通道集装箱海铁公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和辽宁省东南沿海营口欧洲通道集装箱公铁水联运示范工程获交通运输部批准。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我们将不断优化省内中欧班列运营平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整合优势资源,拓展中欧班列业务范围,培育开放经济新优势,针对您的建议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1.不断完善交通物流合作机制。一是完善辽吉黑蒙三省一区物流合作发展省际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区域部门的协同协作,统筹研究东北区域中欧班列共同发展,为辽满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设备制造等领域的成熟技术和标准规范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充分发挥全省交通物流联席会议作用,强化交通、铁路、民航和邮政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多措并举,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研究制定提升基础设施性能、运输装备升级、运输主体优化、信息技术融合的支持政策。

  2.全力抓好大通道建设规划落实。一是省交通运输厅将会同铁路局沈阳集团公司等相关单位抓好《辽满欧综合交通大通道建设发展规划》落实工作,强化大通道在建设过程中的合作发展,提升辽满欧大通道在国际运输合作中的地位和竞争力。二是积极推进港口物流园区建设,并围绕港口物流发展,引导国际物流服务、冷链物流、临港加工物流、大宗货物物流、商贸物流、物流信息网络等方面体系逐步形成。三是鼓励和支持辽满欧大通道沿线的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积极参与大通道建设,拓展业务范围,助推中欧班列健康发展。

  3.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一是继续支持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的建设工作,协助企业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减少通关时间,提升整体运行效率。二是继续加强辽宁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类信息与物流交易类信息深度融合,实现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间信息互联共享。三是加快研究制定《驮背运输装载栓固技术要求》、《道路冷链运输服务规则》等多式联运标准规范,为通道建设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4.强化中欧班列的支持力度。一是积极协助中欧班列运营企业向中国铁路总公司争取中欧班列优惠政策,促进我省出口贸易发展,把辽满欧中欧班列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物流平台。二是积极协调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做好我省中欧班列的整合和对外价格统一谈判工作,提升班列整体服务水平,提高共同防范市场风险能力,实现省内中欧班列优势互补、互利互惠。三是积极配合铁路局沈阳集团公司做好中欧班列货运作业、列车运行、箱车保障等运输组织工作。

  5.推动中欧班列与产业结构融合发展。一是优化全省中欧班列运营模式,支持中欧班列运营平台加强合作,建设一点发运、多点喂给辽满欧中欧班列体系,形成一体化协同和专业化分工的辽宁省中欧班列联动发展的新格局。二是支持中欧班列运营主体在境外布局,开展以别雷拉斯特物流中心为代表的境外物流节点建设,研究境外物流资源运营,提高中欧班列服务水平和境外话语权。三是鼓励中欧班列运营企业积极开展面向日、韩、俄罗斯及欧洲国家的市场调研、分析,深入挖掘市场潜能,定制专业化、多元化的中欧班列物流产品。四是依托现有辽满欧物流大通道建设成果,结合省内产业结构特点,推进产业+物流双轮驱动发展,将中欧班列打造成为助力腹地产业走出去高速列车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1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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