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本溪至桓仁(宽甸)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议》(0190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8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刘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本溪至桓仁(宽甸)高速公路项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G9111)为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中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G91)的联络线,路线全长约239公里,我省境内约181公里(匡算投资约182亿元),吉林省境内约58公里。其中,我省境内由本溪至桓仁段(约133公里,匡算投资约135亿元)、桓仁至省界段(约48公里,匡算投资约47亿元)两部分组成,拟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 

  本溪至宽甸高速公路为省级高速公路网项目,是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与鹤大高速公路丹东至桓仁段的联络线,路线全长约60公里,拟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匡算投资约62亿元。2016年,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函告我厅,明确提出我省在推进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辽宁段项目前期工作时,可将本溪至宽甸高速公路作为支线工程一并纳入建设规模。 

  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厅于2013年启动本溪至桓仁(宽甸)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2016年省交投集团成立后,由其继续推进项目前期工作。3年以来,我厅和交投集团多次组织研究论证建设方案,从技术、经济、安全、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比选,并与沿线本溪、丹东市县政府充分对接,期间多次向省政府进行专题汇报。目前,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基本编制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已基本确定,规划选址、社会稳定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专项评估已委托,工可审批前置要件的研究论证工作已基本完成。2017428,省长办公会议要求提出了高速公路建设要坚持量力而行、效益优先的原则,经省交投集团测算,该项目的20年运营期内净现金流-240亿元,融资规模为165亿元,项目的交通量较小,投资规模较大,项目收益率较低,项目建设可行性支撑不足。 

  二、答复意见 

  本溪至桓仁(宽甸)项目为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交通运输部对此类项目区分不同投融资模式给予投资支持,具体投资政策为:一是政府收费还债项目,按照静态投资的25%安排中央车购税;二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安排中央车购税为静态投资的025%之间,具体额度由部审查核定;三是企业投资项目不安排车购税投资。该项目最多能申请到车购税投资60亿元。 

  为了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投资,我厅与省交投集团多次研究项目的建设模式。一是采用PPP模式,由于该项目地处辽宁东部山区,地形条件复杂、建设成本较高,若采取PPP模式实施项目建设,整体经济效益对于企业吸引力不足,同时难以通过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二是采用政府收费还债模式,经测算,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发行规模无法覆盖除车购税以外的建设成本,存在资金缺口,且大幅增加省政府债务。基于以上因素,目前该项目并没有较好的建设及融资方式,暂不具备启动实施的条件。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交投集团结合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有利时机,解决好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关键问题,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一旦国家有新的政策出台或具备建设条件时,再启动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关心,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意见。 

  联系人:王岩。联系电话:23866790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19518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