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将苏家屯高速收费口纳入沈阳三环免费通行范畴的提案》(0252)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6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李铁刚等委员:

  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对辽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交的《关于将苏家屯高速收费口纳入沈阳三环免费通行范畴的提案》收悉。关于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积极会同省交投集团认真研究,现将相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国家对地方性出台的减免政策有明确的规定

  2019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8号)(以下简称“交公路发2019年98号文”),明确对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进行清理规范,并提出了地方政府不得“针对本地企业、本地货物等特定市场主体出台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要求,同时明确提出“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今后各省(区、市)不得以任何形式制定出台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二、沈阳三环免费通行政策实施的背景

  (一)沈阳三环改扩建期间沈阳市投入建设资金

  2013年7月31日,沈阳绕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全线竣工通车,经省政府批准,对9座及以下(蓝牌)且出入口均为沈阳绕城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沈阳籍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该政策的实施是基于沈阳绕城高速公路改扩建期间,沈阳市政府先后投入22亿元建设资金用于该项目征地动迁的前提下实施的。

  (二)沈阳三环免费政策经交通运输部审核通过

  2019年6月,交通运输部《关于优化完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出台地方性减免政策,需报经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核同意。在“交公路发2019年98号文”发布实施之前,省政府已经确立了沈阳三环免费政策,为此,2019年12月,我厅就此事项向省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将此项政策明确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同时向交通运输部进行了报告,交通运输部予以审核,并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清理规范有关工作的函》(交公便字〔2019〕431号)进行确认,经省政府批准后正式正式实施。

  综上所述,鉴于国家政策所限,将苏家屯高速口纳入沈阳三环免费通行政策范畴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暂无法实施,还请您能够理解。在此,我们非常感谢您对高速公路安全、快捷的用路环境的认可。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交投集团,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为辽沈人民提供更加便利、快捷、安全的出行道路,为辽宁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公路交通服务。

  我们非常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15041298599。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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