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减免沈吉高速抚顺市区段车辆通行费,缓解抚顺城市通行压力的建议》(0351)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2日
  • 编辑:交通厅信息总站1
  • 来源:厅办公室

 

吴维成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辽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关于减免沈吉高速抚顺市区段车辆通行费,缓解抚顺城市通行压力的建议》(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351号)中提出的“允许抚顺市的小型车辆利用沈吉高速G1212抚顺市区段通行,同时减免该路段通行费用”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交投集团对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进行可行性研究,综合考虑后认为,目前,暂不具备减免沈吉高速抚顺市区段车辆通行费实施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与国家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政策不符

  2019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相关要求,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8号),明确对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进行清理规范,并提出了地方政府不得“针对本地企业、本地货物等特定市场主体出台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要求,同时明确提出“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今后各省(区、市)不得以任何形式制定出台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二、沈阳绕城高速公路(三环)免费通行政策实施背景

  (一)沈阳绕城高速公路(三环)改扩建期间沈阳市投入建设资金。2013731日,沈阳绕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全线竣工通车,经省政府批准,对9座及以下(蓝牌)且出入口均为沈阳绕城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沈阳籍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该政策的实施是基于沈阳绕城高速公路改扩建期间,沈阳市政府先后投入22亿元建设资金用于该项目征地动迁的前提下实施的。2015年因沈阳市委、市政府迁至浑南新城,大量办公车辆来往浑南地区,造成原有沈营路、沈本大道和G304国道车流量激增,给当地居民出行带来很大困扰。而沈丹高速公路沈阳收费站至浑南新城收费站与地方路毗邻并行,区间车流量较小。为方便居民出行,缓解地方公路流量压力,降低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促进沈阳市委、市政府南迁工作顺利实施,经省政府严谨论证批准后,比照沈阳绕城高速公路沈阳籍小型客车免费的做法,自201510月起将沈丹高速公路浑南新城收费站纳入沈阳绕城高速公路沈阳籍小型客车免费范围。

  (二)沈阳绕城高速公路(三环)免费政策经交通运输部审核通过。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优化完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及《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8号)要求,20191226日,经省政府常务会同意,将沈阳绕城高速公路(三环)免费政策调整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并报交通运输部审核通过。

    全国联网收费系统暂无法支撑。

  202011日,取消省界站收费站后,全国联网收费系统中的门架均为独立计费单元,门架系统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开发、统一部署、统一管控,各省无权自主调整。同时,交通运输部对路网计费参数调整制定了严格技术标准,实施区域性减免政策需考量路段、车型、车种、流向及计费数据传输、账务拆分等诸多因素,目前全国联网收费系统暂无法支撑。

  综上所述,鉴于国家政策所限,减免沈吉高速抚顺市区段车辆通行费政策范畴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暂无法实施,还请您能够理解。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工作目标,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有关部委正在进行政策研究。为此,我厅将会同省交投集团密切跟踪,并依据国家指导意见积极推进相关政策落实。同时,加强抚顺高湾至章党、东洲段车辆保通保畅工作,以缓解抚顺市相关交通干线道路通行压力,从人员排布、系统运转、ETC发行等多维度发力,全力提升车辆通行效率。在此,我们非常感谢您对高速公路安全、快捷的用路环境的认可。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交投集团,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为辽沈人民提供更加便利、快捷、安全的出行道路,为辽宁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公路交通服务。

  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15041298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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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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