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规范网约车运营的建议》(0169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7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张啟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网约车运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出租车行业总体情况

  (一)巡游车基本情况。全省现有巡游出租车约9.3万辆,规模总量全国排名第二,其中:市区6.3万辆、县区3.0万辆,沈阳市巡游出租车21612台、大连市13931台,两市巡游出租车占全省总数的38.2%。巡游出租车经营业户1.6万户,其中:企业0.1万户、个体1.5万户。巡游出租车从业人员约26万人,巡游出租车经营模式主要包括承包经营、挂靠经营、个体经营和公车公营。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城市巡游出租车出行占城市客运出行比重约为30%,沈阳市区巡游出租车单车日均运营里程约350公里、日平均实载率约67.86%、日均营运收入约690元,大连市区巡游出租车单车日均行驶里程约310公里、日均实载率约65%、日均营运收入约600元。

  (二)网约车基本情况。全省共有注册地在辽宁境内的全国性网约出租汽车平台10个,在辽宁境内取得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含分公司)共125家;共有11035台车辆取得了网约车运输证,其中沈阳4960台、大连3968台;共有6.6万人取得了网约车从业资格证,其中沈阳2.8万人、大连2.2万人。我省网约车合规化水平不高,主要原因:一是经过多年发展,我省巡游出租车体量较大,加之出行方式更加多样化,如:共享单车(目前已达33万辆)等逐步兴起,网约车发展空间相对小;同时因发展网约车而引发多起大规模巡游车信访事件,导致各市对发展网约车普遍比较谨慎,经过许可程序成为合规车辆难度大。二是网约车平台为追求规模和效益,吸纳未经许可车辆进入平台,导致不合规车辆的存在。三是网约车平台公司往往全国范围经营,地方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手段不足,导致不合规网约车仍然存在。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厅紧紧围绕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在促进传统巡游车改革同时,不断规范网约车发展。

  (一)指导各市做好网约车相关许可办理工作。一是建立完善联合工作机制,会同通信、公安、人民银行、税务、网信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联合规范开展网约出租车线上服务能力审核认定工作,先后完成10个全国性网约出租车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二是落实省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联合省级通信、公安、人民银行、税务、网信等部门,将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上服务能力认定职权下放至市级相关部门承担,并组织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召开业务培训会,切实做好职权下放、承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确保职权“放得下、接得住、落得实”,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依法规范办理经营许可业务,指导各地严格执行网约出租车管理有关规定,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合规网约出租车供给能力。

  (二)持续推进网约车合规化工作。针对我省网约车合规率偏低的情况,一是印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工作的通知》,对各市推进网约车合规化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市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网约车合规化对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意义,督促各市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二是研究制定我省工作方案,印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导各市一方面优化许可审批流程,为符合准入条件的平台、车辆和驾驶员办理许可提供便利,另一方面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清退无合法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不得新接入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不得向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确保线上线下车辆和驾驶员一致;三是重点对沈阳、大连两市进行指导,印发督办函督促两市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提升网约车合规率,并对两市数据及时跟踪,督促其认真整改。

  (三)提升网约车行业综合治理能力。一是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指导各市建立健全与公安、网信、市场、通信、人民银行、税务等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常态化监管;二是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指导各市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监管执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组织非法运营活动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执法处罚力度,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经营、低价倾销、大数据杀熟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网约车市场环境;三是健全合法权益保障机制,指导各市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依法合规用工,科学制定平台派单规则,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充分发挥12328服务监督电话、12345市长热线等监督渠道作用,及时处理驾驶员和乘客对网约车平台经营行为的投诉,切实保障驾驶员和乘客的合法权益。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聚焦您所提建议,加大对各市的工作指导,加强网约车行业管理,推动我省网约车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我省网约车合规化工作,指导各市优化许可审批流程,符合条件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申办许可应做到“应办尽办”。二是指导各市加强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联合监管,持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三是督促平台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清退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依法合规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对拒不配合或本地办事处权限不足的平台公司向交通运输部报告;四是指导各市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媒体进行宣传,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对非法经营者和不落实相关主体责任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曝光,引导群众选乘合规网约车出行。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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