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推动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提案》(0504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7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李兴泰委员: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提案收悉,我厅立即组织省交投集团认真研究论证,现将具体建议意见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以下简称“交旅融合发展”),全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始终把交旅产业融合发展作为年度重点任务安排部署,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和“辽宁新模式”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规划组织实施,并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已会同本溪市、朝阳市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先后与沈阳怪坡、盘锦红海滩、朝阳大黑山、本溪水洞等8家景区开展业务合作。

  二、主要举措

  (一)着力推动深度融合。注重加强辽宁知名旅游景区深度合作,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省交投集团下属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与本溪水洞旅游(集团)股份公司达成了服务区更名改造项目合作,将石桥子服务区更名为本溪水洞服务区,同步完成服务区内部标志的更名改造和高速公路标志牌的更换。

  (二)稳步实施品牌推广。坚持辽宁高速品牌和地方旅游品牌双向驱动,依托全省高速公路高立柱、跨线桥、服务区联播、落地牌、道旗、墙体镜框、室内出入口墙体镜框、卫生间镜框等广告媒体宣传优势,累计为我省沈阳怪坡、盘锦红海滩、盘锦黑风古镇、鞍山动物园、朝阳大黑山、本溪水洞衍水乐园等10余家景区开展了全方位的品牌推广。

  (三)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深入探索服务区路网“大商贸”理念与地方旅游资源有机融合,在沈阳南分公司古城子服务区和实业公司下属运输公司客运站成功举办第一届“服务家乡·盛京好贺儿”年货大集,整合了数十家辽沈商户(企业)现场推介百余种家乡名优特产,特别设置了充满关东风情和地域特色的扭秧歌、画糖人等民俗体验,为助力地方经济和旅游产业发展做出有益的尝试。此外,注重融合地方优质资源,依托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42家自营商超,常态化布设了乡村振兴扶贫产品专柜,还在黄金周、节假日开展了品牌主题营销和特产展销等活动。

  (四)注重提升竞争力。自2017年我省实施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综合体改造以来,始终把“服务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作为重要内容,打造集购物、餐饮、体验、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城市型商业综合体,现已建成应用的井泉、昌图、兴城、辽中、甘泉五处服务区商业综合体,涵盖地方人文、历史、地理等不同主题特色,成为所在区域地标性建筑。此外,还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在西海、三十里堡服务区建成应用了房车营地,被中国公路学会评为旅游打卡地服务区。

  (五)切实强化管理效能。在组织完成“光伏+交通”产业模式发展课题研究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正在全面推进光伏能源、充电站项目等一期工作方案。建立实施了全面流程、全面质量、全面竞争和全面业绩的管理体系,全面完成了沈大线、沈山线、铁朝线等35处重要节点服务区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坚持在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降本增效上取得全新突破,全面完成“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服务区典型设备监控与能效分析应用研究”课题研究验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六)加快开展平台建设。2021年,组织开发了“快驿游”微信小程序,累计对接省内景区约213家、40家酒店,同步做好景区平台信息录入、场景构建等工作,正在开展“高速通”微信客户端内部测试。

  三、办理意见

  尽管我们在交旅融合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对表先进地区还有一些差距,仍需在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政策支持上持续精准发力,在交旅融合上取得更大进展。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拓宽“交通+旅游”合作渠道,稳步增加合作景区数量,力争年底合作景区达到13家。选取省内优质旅游资源景区,有序推进交旅融合项目,打造交旅融合示范项目实现客源引流、盘活业态,带动周边产业发展,助力区域经济效益增长。

  二是依托“益卡畅行”数字商业平台,提供旅游资源一站式服务,针对老龄、学生、情侣等不同人群定制旅游产品,力争完成2条旅游专线规划,适时探索建立旅游产品研发体系。

  三是持续加大合作景区品牌推广力度,结合辽宁高速服务区媒体资源,围绕景区周边特色内容全方位做好宣传推广。注重拓展延伸交旅融合深度广度,利用辽宁高速服务区商超、餐饮、能源等业态,联合推广地方名优土特地理标志、文化旅游等,提升景区的竞争力。

  四是全面加大精益化、规范化管理力度,依托数字化为交旅融合产业发展和服务区管理服务赋能蓄势,选取B、C类供暖费用较高的2处服务区开展节能低耗试点。抓住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三十五周年庆祝活动等有利契机,提前做好各类评比评选评优活动相关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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