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提高沈吉高速抚顺段限速值的建议》(0163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
  • 编辑:辽宁省交通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段晓云委员: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沈吉高速抚顺段限速值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速公路限速情况

  目前,全省高速公路总里程4409公里。其中,限速120km/h的10个路段共1403公里,占比31.8%;限速100km/h的34个路段共2677公里,占比60.7%;限速80km/h的5个路段共329公里,占比7.5%。

  沈吉高速公路由沈阳东至南杂木段和南杂木至草市段两部分组成,设计速度均为100km/h。其中,沈阳东至南杂木段于2006年建成通车,全长76公里,综合考虑公路平纵面线形指标、路侧干扰环境、气候条件等因素,经研究论证,沈阳东至抚顺西段16公里限速120km/h,抚顺西至南杂木段60公里限速100km/h;南杂木至草市段于2010年通车,全长82km限速100km/h。

  高速公路限速设施由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和公安交管部门共同设置。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依据行业技术标准在各条路线上设置限速标志,公安交管部门根据限速标志相应设置执法测速设施,采取区间测速、电子抓拍等措施进行监督执法。

  二、高速公路限速规定

  根据国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定义,限制速度为公路上行驶车辆的允许速度限值;设计速度为确定公路设计指标并使其相互协调的设计基准速度,主要用于控制建设规模。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5部分:限制速度》规定,限制速度值以道路的设计速度为基础,可以取设计速度值或低于设计速度值。在不高于120km/h的前提下,限制速度值也可以提高10km/h~20km/h,应进行交通工程论证。《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规定,公路限速调整应综合考虑公路项目综合因素,可通过综合评价论证法、风险因素论证法和运行速度论证法进行限制速度的方案设计。

  长期以来,国内普遍做法均采用设计速度作为限制速度。我省高速设计速度根据路线重要程度、地理环境等因素主要采用120km/h、100km/h和80km/h三种标准,限制速度与设计速度一致。同其他地区相比,我省高速公路设计速度标准选用适中,符合规范要求和实际通行需要。

  三、高速公路提速改造情况

  为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我厅积极推动高速公路低速段提速改造工作。2021年,联合省公安厅印发《辽宁省规范高速公路限速调整工作方案》,正式启动高速公路提速工作,指导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编制提速设计方案,邀请国内著名交通、安全专家论证,开展施工招标并实施改造,历经一年时间,于2022年6月完成S26兴城至建昌高速公路提速试点工作,共投资2000余万元,将76.5公里路段限制速度由80km/h提高至100km/h(其余6.4公里因涉铁安全原因不具备提速条件)。

  按照“应提尽提、逐步实施”的原则,我厅正在全力推进剩余80km/h路段提速工作,力争今年完成全部改造任务,除特殊路段外,实现省内基本消除100km/h以下限速。

  四、关于沈吉高速抚顺段提高限速值的建议

  沈吉高速公路抚顺段(抚顺西至草市段)地处辽宁东部山区,设计平纵面几何指标相对较低,行车视距受限。据勘测,如该路段限速调整至120km/h,平面半径有20处不满足停车视距要求,纵断面有16处坡度、坡长超限,23处竖曲线半径不满足一般值,30处竖曲线长度不满足一般值,与现行法规标准不符。同时,根据国家道路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货车最高限速不能超过100km/h,如仅对客车限速提高10km/h~20km/h,不但对通道物流畅通水平提升不大,而且安全性评估风险水平较高,主体工程及交安设施等改造投资较大。结合该路段恶劣天气较多、路面湿滑易结冰以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意见,建议暂维持该路段100km/h限速。

  下一步,我厅将在完成80km/h路段提速改造任务后,及时总结省内外高速公路限速调整经验,适时推进省内设计速度100km/h高速公路提速工作。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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