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加快打造绿色能源枢纽港助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的建议》(0425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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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省委会:

  贵委会提出的《加快打造绿色能源枢纽港助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顶层设计

  省自然资源厅加快推进《辽宁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报批审查工作,持续加强与自然资源部动态衔接,做好规划提报自然资源部审查的有关工作。加快《辽宁省海洋功能区规划》编制进度,加强与各部门和地市的衔接,进一步深化海洋产业陆海空间布局的落位和强化对地市产业空间布局的指引,提升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可落实性。省交通运输厅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将东北亚绿色船燃港口供应链(大连港东北亚绿色船燃加注中心、大连港和锦州港东北亚绿色船燃转运基地、“北醇南运”海陆通道)纳入“十五五”国家顶层设计。《辽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24-2035年)》正式印发,成为2023年全国港口航道布局规划印发后第一个完成修订的省级布局规划,明确了沿海各港在绿色船燃供应链中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大连港总体规划》印发,成为《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印发后全国首个获批的国际枢纽港港口总体规划;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五个沿海港口总体规划正在有序编制,绿色氢氨醇加注、储运等功能定位将在规划中进一步突出。锦州市聚焦氢能产业发展,开展了《锦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锦州市氢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加快推动绿色氢氨醇“制、储、运、加、用”产业链发展。

  (二)加强政策引领

  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清洁能源强省建设,推动交通物流提质降本增效。一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采取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2024年以来,安排能源结构优化专项资金3.4亿元,支持发展氢能等新能源产业;筹措资金6.7亿元,启动大连—沈阳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程,支持构建现代综合货运枢纽体系;筹措资金4500万元,对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予以奖补。省自然资源厅持续加强用海要素保障方面,对符合海域使用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的港区建设项目用海,积极给予支持,保障港区建设用海需求。省税务局持续加大绿色发展和科技创新支持力度。一是支持节能环保发展。对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对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二是支持绿色技术研发。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新购置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以及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等政策。三是建立完善税费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加力提效精准推送“政策找人”,全面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多部门协作有力打击骗取和违规享受税费优惠等违法行为,确保支持绿色发展和科技创新等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大连海关协调海关总署出台《支持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若干重点措施》等多项政策,使大连成为继上海、杭州后全国第三个获批的“保税船供油两仓功能叠加”试点城市,政策可覆盖至绿色氢氨醇、LNG、生物柴油等可持续船用燃料全领域。

  (三)支持绿色船燃产业集群发展

  省发改委积极支持打造绿色能源枢纽港,全力推进港口能源设施建设。会同大连市、葫芦岛市持续做好沿海核电厂址保护和前期工作,适时上报国家争取支持,推动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沿海区位优势,有序推进全省绿色燃料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布局绿电制氢(氨、醇)示范项目。截至目前,全省风电装机1817.31万千瓦,光伏装机1252.44万千瓦,合计达到3069.75万千瓦,占发电总装机容量37.28%;2025年底新能源规划装机容量达3700万千瓦,能够为我省各类用电企业提供充分的绿色电力。大连市依托世界级绿色石化基地和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组合港区位优势,以及长兴岛及周边地区风光资源优势,以长兴岛为核心区加快建设东北亚氢基能源中心,目前中广核、远景集团等龙头企业绿色氨、醇和绿色航煤项目已经在大连港长兴岛(西中岛)港区落地,正在积极吸引绿色船燃生产项目合作,加快打造绿色船燃产业集群。

  (四)加快绿色船燃港口供应链建设

  2024年开始,省交通运输厅在全国率先开展东北亚绿色船燃供应链建设。一是加快谋划布局。调研东北三省一区绿色船燃产能及分布,形成“一中心,两基地”东北亚绿色船燃供应链布局(大连东北亚绿色船燃加注中心,大连和锦州东北亚绿色船燃转运基地,“北醇南运”海陆通道),形成《关于构建新能源船舶燃料港口供应链保障体系建议的报告》,获省委主要领导肯定批示;配合省委向国办报送《关于打造东北亚绿色船舶燃料产业集群加快建设我国新能源产业体系的对策建议》。二是推动建设大连东北亚绿色船燃加注中心。在全国率先获批省际运输甲醇加注船建造指标,完成甲醇岸基加注设计方案;协调中国船燃与辽港集团达成加注合作协议,推动中华煤气、中国能建等首批落地产能保障加注中心燃料供应。辽宁海事局同步出台《水上甲醇燃料加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水上液化天然气加注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港口加注法规建设基本完成。三是加快实施绿色船燃港口装卸和储运重点项目建设,启动全国首个氢基能源港口储运一体化项目——中远海运西中岛氢基能源储运一体化项目、全球单体最大液氨港口储运项目——锦州港远景能源低温液氨储运项目,推动中能建盘锦港液氨储罐项目、中远海运锦州港绿色甲醇储运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四是推动建设“北醇南运”海陆通道。与中远海运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全国率先启动绿色船燃船队建设,新投放2艘甲醇化学品船和1艘LPG船,启动建造4艘VLGC船。五是加快完善集疏运体系,推动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提升港口与铁路、公路的互联互通水平和联运转运效率,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广多式联运“一单制”,优化集装箱运输、滚装运输等组织模式;实施“一港一策”推进铁水联运融合发展,实现全省海铁联运规模多年持续位居全国前列;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散改集”,推动37家大型工矿企业运输绿色转型,打造海铁多式联运示范线路,全省大宗货物绿色运输占比保持80%以上。

  (五)推动绿色船燃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

  2024年4月,省交通运输厅联合辽宁海事局、大连海关、中国船级社、长兴岛管委会、辽港集团、中能建氢能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在全国率先发起成立“东北亚绿色船燃供应链联盟”,汇集了绿色船燃生产制造、公铁港航储运物流、燃料加注、检测认证、海工制造企业及国内一流的科研院所和政府部门。依托联盟深化“产运储加销”合作,支持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在辽落地;推动全国首个“可持续船用燃料研发中心建设”挂牌,开展航运碳中和发展战略及绿色船燃产供链全领域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组织联盟成员在辽开展“四共建”(东北亚绿色船燃加注中心、转运基地、产学研合作、贸易平台),推动52家联盟成员在辽开展供应链“四共建”,签订临港绿燃产供链合作协议19项,在辽落地合作项目总投资1600亿元,助力建设清洁能源强省。

  (六)深化产学研合作

  依托东北亚绿色船燃供应链联盟,在辽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大连海事大学等7家成员发起成立“可持续船用燃料联合研发中心”,联盟在可持续燃料国际公约、生产技术、标准认证等领域的研发与应用全面提速。中国能建集团作为交通运输部首批“交通强国试点单位”,正在推动共建“可持续燃料协同创新中心”,以“产学研用”协同,打通“制储输配用”全产业链。中国船级社、部水科院和大连海事大学三家联盟顾问单位承接了“沿海港口船舶清洁燃料供应保障体系”“船用可持续燃料认证与产业协同”等研究专题,多项专报获国家有关部委高度评价。中国船级社武汉规范所研发的“船舶清洁能源综合评估系统”为新能源船舶市场应用提供了量化评估方案,获广泛赞誉。

  (七)加强港口绿色能源及岸电应用

  一是大力发展港口新能源发电,提高绿电应用比例。2024年,完成丹东港大东港区和大连港北良码头的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并投入运行,新增装机规模15.38兆瓦;大连港汽车码头光伏发电系统已形成项目方案,正在报电网公司申请并网。目前,全省港口已建成7套“分布式光伏+微电网”发电系统,装机规模全国港口领先。二是大力推进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改造。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有103套岸电设施具备岸电供应能力,覆盖135个码头泊位,渤海湾省际客滚运输12个泊位保持岸电使用常态化。按照交通运输部《港口岸电布局方案》要求,我省已超额完成交通运输部五类专业化泊位岸电建设任务目标。

  二、加快打造绿色能源枢纽港的工作举措

  “十五五”期间,我省将以更大的格局、更宽的视野、更新的方法,坚持国家所需与辽宁所能相结合,聚焦辽宁绿色船燃产供链优势领域,在拓展新质生产力的新赛道上再发力,加快打造东北亚绿色能源枢纽港,支持重大生产力和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助力建设清洁能源强省和国家绿色能源备份基地。

  (一)强化顶层设计

  省自然资源厅将加快编制出台《辽宁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和《辽宁省海洋功能区规划》,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和地市的衔接,深化海洋产业陆海空间布局的落位和强化对地市产业空间布局的指引。省交通运输厅将加快编制出台《辽宁省港口航运“十五五”发展规划》,持续推动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五港口总体规划编制出台,完善辽宁港口群绿色船燃规划布局,组织做好港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储备。

  (二)加强政策引领

  目前,省政府已将“北醇南运”海陆通道建设、绿色船燃试点加注、化学品船队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并成立“辽宁省打造氢基能源生产示范基地、储运加注枢纽、产业集群中心”工作专班,加快研究出台绿色船燃“产、运、储、加、销”全链条支持政策,支持建设东北亚绿色船燃加注中心、国家级绿色氢基能源储运基地和交易中心。省财政厅将继续与省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争取国家政策,2025年统筹安排资金5000万元,拓展支持海铁联运、国际多式联运、陆空联运等模式,进一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支持我省加快打造绿色能源枢纽港,助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省税务局将综合施策,健全税费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全面简化税费优惠申办流程,大力提升税费政策宣传效能,健全完善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不断提升政策落实精度,确保各项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细落地。同时积极向税务总局反映民革省委建议,推动出台更多有利于辽宁绿色港口发展的支持政策。

  (三)支持绿色船燃产业集群发展

  大连将依托临港、近海优势,最大程度减少氢基能源的碳足迹,构建醇氢产业联动的生态体系。大力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新增加注船舶运力,在鲇鱼湾和长兴岛发展绿色氨醇装卸储运,做好外贸出口、内贸供应等海上运输,全力打造绿色船燃港口转运基地,加快建设绿色船燃加注中心,推动港航绿色低碳发展。一是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中远海运西中岛化学品及新能源物流园项目今年6月前开始土建施工,推动长兴岛2个万吨级液体化学品泊位9月前建成并投入使用,配套罐区2026年底前投入使用。二是做好船燃加注准备。支持燃供企业以新建、改造等多种方式引进加注船,新增绿色甲醇加注功能船舶运力。三是积极发展保税加注业务。抢抓自贸片区整合提升契机,支持具有保税燃料油加注资质的企业,在大连拓展保税绿色甲醇、保税LNG加注等业务。四是支持企业来连发展。借助“18+1”促进航运发展若干政策,加快发展绿色船燃相关产业。

  (四)提升绿色船燃港口供应链韧性

  围绕“五大安全”谋划“两新”“两重”项目,推动港口加注、储运重点项目建设,提升能源储备能力,主动服务现代物流与生产力布局协同发展新模式,助力打造国家重大战略支撑地和东北亚开放合作枢纽地。一是推进辽港集团与中国船燃等合作开展港口试点加注,加快建造省际甲醇加注船,完善绿色甲醇、绿氨、LNG、生物柴油等多燃料加注设施布局。到2027年,港口绿色船燃年转运能力将由目前的490万吨提升至1110万吨(甲醇900万吨、液氨210万吨),充分满足东北地区绿色船燃南下出海需求。二是探索共建“绿色航运走廊”。深化与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合作,推动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共建“绿色航运走廊”,开展绿色船燃全程物流成本和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争创国际海陆低碳通道交通强国试点示范。与中远海运集团共建“全国第一,世界领先”化学品运输船队,到2028年,我省化学品船队规模达到200万载重吨,加快提升东北亚绿色船燃供应链韧性。三是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进一步优化物流空间布局,推动解决设施衔接不畅、信息不共享等问题,推进海铁联运、滚装运输等多种联运模式快速发展,提升联运各环节衔接效率,降低物流联运成本,持续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提高铁路、水路运输比重。着力推进传统物流业改造升级,加快新能源货运车辆、船舶配套设施布局和物流运输工具装备低碳化。加强绿色物流新技术和设备研发应用,加快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广应用,推动托盘循环共用系统建设。

  (五)深化绿色船燃产供链合作

  深入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构建绿色供应链,打造风光火核储一体化能源基地,加快建设清洁能源强省”的重要部署,充分发挥东北亚绿色船燃供应链联盟优势,加快推动产供链融合发展,在辽布局绿色氢氨醇生产和储运项目,打造绿色船燃生产示范中心、氢基能源产业集群和东北氢基绿色能源海陆大通道,以绿色氢氨醇为产业策源,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吸引氢能产业链和化工装备产业链在辽集聚,推动“港产城”协同发展,掀起央地合作新高潮。

  (六)深化产学研合作

  把握产业发展新动向,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依托大连海事大学“可持续船用燃料联合研发中心”,打造成全国绿色船燃技术引领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具有全球卓越影响力、创新引领力与高效服务力的开放性综合平台,持续扩大我省在国际公约、生产技术、标准认证等领域的领先优势。以新求变,以质谋远,发挥中国能建集团“首批全国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优势,共建“可持续燃料协同创新中心”,开展“交能融合”产学研用多领域合作,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带动传统产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转型,加快构建具有辽宁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锦州市将持续支持“揭榜挂帅”“中央引导地方基金”“春芽计划”等核心技术攻关项目,重点突破太阳能、新材料、噪声污染等有机废弃物固废等清洁化多元化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加快低碳技术集成和优化;实施创新平台能级提升工程,支持驻锦高校组建低碳前沿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平台,支持绿色能源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及上下游企业建设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实施科创项目场景应用转化工程;开展2025“双碳”路演科创项目撮合对接活动,推动相关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科技合作,推进低碳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化。

  (七)加快人才培养

  省人社厅将大力引育高精尖缺人才。深化人事人才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用人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人才评价自主权。聚焦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人才需求调查,坚持按需精准引才。认真落实百万学子留辽来辽行动相关任务,组织省内待遇优厚、吸引力强的优质用人单位,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开展“百校千企”人才对接计划、“走进江苏走进高校”等人才招聘活动,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留辽来辽就业。畅通事业单位引才“绿色通道”,开展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到“双一流”高校考核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选拔一批优秀工程师、优秀高技能人才和短期外国专家团队,开展博士后培养储备、引才荐才、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奖励资助政策申报审核兑现工作,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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